美国是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大的发达国家之一。对此美国民众越来越不满意,但美国人并不仇视富人,他们只是希望政府对富人多收税,以减少贫富的差距。事实上美国政府的所得税收入中有68.3%是由10%的最高收入群体贡献的。
根据美国国税局发布的统计数据,2011年,1%的最高收入群体所交的个人所得税占联邦政府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总额的35.1%,这一比例最高曾在 2007年达到40.4%;10%的最高收入群体则缴纳了68.3%的所得税。也就是说,美国联邦政府征收的所得税中绝大部分都是由高收入者贡献。相比之 下,90%的纳税人缴纳的所得税只占政府征收额的32.7%。然而高收入群体的收入份额则为45.4%,这与极高的纳税份额并不相称。
从 历史数据上看,虽然美国的贫富差距在拉大,高收入群体的收入份额越来越高,但是他们缴纳的所得税份额不仅一直以来都大于收入份额,而且其增长速度也远超收 入份额的增长。即便美国在1986年进行了税制改革,对富人实行减税,2001年布什政府又推出了为期10年总额达1.3万亿美元的减税计划,也难以改变 富人纳税越来越高的趋势。
2010 年,以巴菲特为代表的一群富豪发起了"爱国百万富翁财政声援"行动,而主题则是呼吁政府对自己加税。在这一运动的推动下,2013年奥巴 马政府采行了他们 的呼吁,将维持了10年的最高税率由35%提高到了39.6%,中低收入者的税率和起征额度基本不变。可以肯定的是,美国最富有人群的所得税纳税份额又将 迎来一段高速的增长时期。
累进税率(收入水平越高税率越高)作为调节收入的工具,如果倾向富人,中产阶级就要多缴税,反之富人就要多缴税,但不论天平向哪方倾斜,低收入者都 是赢家,往往处于不必缴税的优待之中。美国税收政策中心的报告称,在2012年,美国有46%的家庭不用缴纳联邦所得税。这使得收入最低的50%的纳税人 的所得税份额长期以来维持在极低的水平,2011年仅为2.89%。
据经合组织的测算2008到2009年间美国的基尼系数高达0.49,但是经过税收调整调整后,减低到了0.38,可以说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效果十分明显。"先富带动后富"在信奉资本主义的美国得到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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