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3日星期三

墙外楼: 新快报回应记者陈永洲被跨省刑拘一事

墙外楼
网络热门话题追踪 
Manage your social media

Best social media tool for image publishing to Facebook and Twitter. Look amazing and delight your followers. Get 40% off when you sign up today.
From our sponsors
新快报回应记者陈永洲被跨省刑拘一事
Oct 23rd 2013, 12:56, by 墙外仙

关于本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跨省刑拘一事,社会各界高度关切,纷纷表示声援和支持,并热切关注事件进展。对此,新快报全体同仁衷心感谢。
本着尊重法律、尊重事实和维护正当新闻采访权利的态度,新快报现就媒体同行所关注的问题回应如下:
1、陈永洲被长沙警方跨省刑拘过程
2013年5月27日,《新快报》刊发了《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一文,报道了A、H股上市公司中联重科去年在华中大区涉嫌销售造假事件。
2013年7月10日、11日,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高辉在其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连续发布以"舆霸与打手"、"打手!阴谋,黑手,舆霸!"为题的微博,中伤新快报及记者陈永洲,并将陈永洲的记者证及身份信息在网络上公开。在未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高辉将新快报相关报道描述为虚假报道。新快报随后发表《严正声明》,要求高辉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上述微博侵权言论,并在微博及相关媒体中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但高辉置若罔闻。
由于遭到一系列的公开侵权,新快报社、陈永洲本人决定以涉嫌侵犯名誉权对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及高辉提起诉讼,并于2013年8月7日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后据悉,对方向天河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10月22日,新快报从天河区法院获悉,该院已依法驳回其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由中联重科财务问题新闻报道所引发的诉讼,本已进入正常的司法程序,等待法院审理和判决。
2013年10月17日上午,在报社正常工作的陈永洲接到警方电话,称要向他了解关于此前陈宅失窃事。10月18日上午9时许,陈永洲与妻子共同来到约见地点,结果遭长沙警方带走。据陈永洲妻子称,当时现场有几位长沙市公安局的警察,亮出证件以及一张A4纸(快速晃过,纸上内容并未看清),称陈永洲涉嫌犯罪。随后,陈永洲便被带上一辆湘牌奔驰商务车,迅速离开广州。当天上午11时许,陈永洲妻子将情况反馈给新快报。
本报随后获悉,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于2013年9月16日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对陈永洲予以立案,并在2013年10月15日发出网上追逃。期间,陈永洲一直蒙在鼓里,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0月21日上午,陈永洲妻子委托的律师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陈永洲,了解相关案情。
2、关于陈永洲及中联重科财务问题报道
中联重科财务问题报道是新快报一个正常的新闻报道,对问题进行监督和报道是媒体的职责所在,作为新快报经济中心记者,陈永洲只是正常履行其职责。
新快报认真核查过该组报道,除其中一文将"广告费及招待费5.13亿"错写成了"广告费5.13亿"外,其余所有报道内容均无事实差错,符合舆论监督类新闻报道的基本要求。
另外,经报社调查了解,陈永洲在报道中联重科财务问题的事件中,不存在有违新闻职业操守和违法违规行为。
3、新快报对此次跨省刑拘记者事件的看法
(1)记者正常的新闻采访和舆论监督,是一种职务行为和社会责任。新快报坚决维护新闻记者的正当权利。我们同时一直严格要求记者在新闻报道中坚持实事求是,严守职业道德和规范。
(2)希望有关方面能够厘清正常新闻报道、舆论监督与损害商业信誉的区别,合法合理处理这起备受关注的事件,尊重并保护新闻媒体的正常舆论监督环境。
(3)新快报尊重并欢迎中联重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由新闻报道所引发的纠纷。
4、跨省刑拘事件进展及举措
新快报将持续高度关注此次跨省刑拘记者事件进展,并已派记者前往长沙正面接触长沙警方和宣传部门,对于新快报提出的采访请求及问题,目前长沙有关方面尚未有回应。关于此事的最新进展,本报将通过官方微博、报纸平台进行发布。
目前,法律界对跨省刑拘记者事件亦表示高度关注,声援不断,支持浪高。新快报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将聘请优秀敢言的刑辩律师,依法维护记者正当权益。

广东新快报社
2013-10-23

相关日志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墙外楼: “公关费和利益输送” 中联重科狗急跳墙原因考

墙外楼
网络热门话题追踪 
Want free Kindle ebooks?

Sign up to receive the best freebie Kindle ebook deals in your email every day.
From our sponsors
"公关费和利益输送" 中联重科狗急跳墙原因考
Oct 23rd 2013, 13:06, by 墙外仙

中联重科一年花掉5.13亿广告费 畸形营销高烧不退

 本文系新快报记者2013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中联重科的调查报告,2013年10月19日,广州新快报记者被湖南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跨省刑拘。刊发此文,供读者参考。

  2012年A股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已经结束。新快报记者统计发现,去年1186家公司共支出广告费582.5亿元,122家公司合计支出促销费67.46亿元。从分布来看,无论是广告费还是促销费,食品饮料公司都是当之无愧的支出大户。但中联重科(行情,资金,股吧,问诊)却以5.13亿元广告及业务费位居上述总榜单第18位,成为前30位中唯一上榜的工程机械公司,则让人有些不可思议,其广告投放占净利润的6.99%,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近300公司年投广告超千万2012年上市公司广告费排行榜显示,排在上汽集团之后的分别为中国联通(行情,资金,股吧,问诊)、伊利股份、苏宁电器和海信电器。

  广告投入历来是很多上市公司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不少公司因业绩下滑而削减广告投入,但主要广告大户却多数追加了投入,导致该项费用总额不减反增。数据显示,去年广告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上市公司共有297家。

  不过,不少上市公司虽然广告投放量有增无减,但投放的效果和去向却让投资者雾里看花,例如中联重科的5.13亿元巨额广告支出到底流向了哪里,的确是一个谜。据了解,除在凤凰卫视和湖南卫视等投放了品牌广告外,其他媒体鲜见中联的硬广告投放。

  中联重科畸形营销引质疑

  不过,本报曾于年初报道过中联重科为工程机械行业的"另类",因其近年引入一批来自大众消费行业的"公关专家",将家电行业的畸形营销手法带到工程机械行业。以现任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高辉为例,作为詹纯新身边"军师级"人物,其实名认证微博上头衔为"中联重科管理学院院长、国内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专家、知名培训师、作家、诗人"。事实上,其早年述职于家电企业创维,一度以"创维管理学院院长"的身份为业界所知悉。

  去年底,高辉曾在微博上公开谩骂向文波"恬不知耻",可谓其加盟中联后的首次高调"出位"。近日,高辉又接连在微博里欲再次挑起中联与三一之间的口水战。而在中联现有高层队伍中,深谙公共关系及品牌推广者,并非高辉个例,尚大有人在。

  国内公关企业某观察人士对记者表示,在工程机械领域,如此密集向大众消费领域的"公关高手"伸出橄榄枝的,中联重科应是首家。

  而此次公布的2012年广告排名无疑佐证了这一说法。有媒体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中联重科投资者热线,但对方表示,中联去年的广告费去向不像网上质疑的那样,他们在凤凰卫视和长沙机场投入了一定量的广告。

  "工程机械是特种设备,与大众消费品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产品,其客户相对稳定、专业。若企业不能更多投入资金到研发、设计、制造、服务以打造核心竞争力,最终会被专业客户抛弃。近三年来,中联频频引入公关人才、投入巨额广告费,但设备却在甘肃、上海等地施工中屡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经营者也该深刻反思经营战略上的问题了。"前述公关人士如是说。

这篇报道的"问题"压根不是什么广告费这种提法
"问题"在于记者质疑这5亿广告费里面水分太大,广告没见到几个,言外之意大家都看得出来,这钱要么拿去分了,要么行贿了,要么怎么怎么了,反正就没拿去干合法的事……
这下子就把中联给惹急了
这次新快报直接用招待费这个词,有点撕破脸的赶脚
我觉得吧,除非警方能掌握这个记者收了某某某的钱来发文打击中联(有说法是三一掏钱买通媒体),否则这事怎么也圆不漂亮。

事实上,如果接触一些规模企业,不管是央企国企,还是500强外企,一说到A&P,都是讳莫如深,一被问得详细一点,都是暴跳如雷,这点中联倒不是天朝特色,只是之后的手段太过扯淡。
不妨等一段时间看看吧,估计这个事情应该只露出冰山一角,不管是媒体这边还是中联财务那边。

真正把中联给逼急的是,下面文章有一部份提到了利益输送…
中联将年销售收入29亿年净益利9亿多的分公司且每年增长势头强劲为55%,以32亿价格卖给了一家私人公司,而这家公司的持股人正是中联的各位高层们…大股东正是中联的老大詹纯新
文章指出中联重科做为一家国有公司詹纯新已经57,据60退休仅有3年
虽然没有再说别的,不过大家一看都懂…
这种好事,我也想参股啊

—-

中联重科或财务造假 CIFA诡异业绩涉嫌利益输送

  本文系新快报记者2013年03月29日发布的关于中联重科的调查报告,2013年10月19日,广州新快报记者被湖南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跨省刑拘。刊发此文,供读者参考。

  看似完美的结局,背后却藏着讳莫如深的玄机。去年12月,中联重科(000157)宣布将以2.357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4.67亿元,以下金额若无说明均按相应汇率折合为人民币)收购Zoomlion CIFA (H.K) Holdings Co. Ltd(下称"香港CIFA")40.68%的股权,实现对意大利混凝土机械设备龙头Compagnia Italiana Forme Acciaio S.p.A.(下称"CIFA")的全资。这笔被捧为国内工程机械企业海外并购的经典案,时隔四年后有望画上"完美"的句点。

  然而,与四年前如出一辙,中联重科再充"冤大头"。

  一方面,中联重科2008年入主CIFA以来,超过17亿元的"首付"换来的是后者远不及预期的业绩;但另一方面,此次把40.68%股权卖给中联重科的弘毅投资、曼达林基金、高盛集团等"盟友",却在CIFA业绩惨淡、估值奇高中,净赚近3亿元全身而退。

  在这一系列只有中联重科是"输家"的交易中,究竟藏着怎样的玄机?

  新快报记者调查发现,在此笔交易前,在2011年坠入业绩谷底的CIFA突然业绩暴增数倍,与之相配合的是,中联重科在此次收购方案中,娴熟地运用了更有利的估值衡量指标。此外,在CIFA业绩"变脸"后,中联重科凭借不计提商誉减值的方式粉饰报表,涉嫌财务造假。

  1

  32亿元收购CIFA "盟军"笑纳近3亿回报

  根据去年12月的公告,中联重科将以现金向弘毅投资、曼达林基金、高盛集团及CIFA管理层收购香港CIFA40.68%的股权,耗资高达14.67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且一次性支付。由于弘毅投资为中联重科的股东,故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由于香港CIFA是中联重科等为并购意大利混凝土机械设备龙头CIFA而设立的子公司且持CIFA100%股权,故此次交易后中联重科将实现对CIFA的间接全资。

  早在四年前的2008年6月,中联重科曾披露过一份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拉开了对CIFA的并购大幕。彼时收购方案颇为复杂,首先由中联重科在香港设立一家全资控股子公司,然后由后者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作为特殊目的公司A,然后A与共同投资方在香港合作设立另一家特殊目的公司B(其中公司A持股60%,共同投资方曼达林基金持股9.04%,弘毅投资持股18.04%,高盛集团持股12.92%)。交易完成后,B公司最终持有CIFA100%的股权。根据协议,CIFA100%股权作价为39.88亿元,加上中介费用总交易额高达41.95亿元。其中,中联重科支付17.27亿元,弘毅投资等3大共同投资方合计支付11.51亿元,剩余13.17亿元最终由CIFA自身举债解决。交易完成后,中联重科实际控股CIFA,持有59.32%的股权。

  如今,中联重科再度出手将CIFA剩余40.68%的股权揽入怀中,两轮交易共付出31.94亿元真金白银方实现对CIFA的收购这还不包括2008年收购时协议的CIFA13.17亿元举债。这一价格甚至要远高于半年前三一重工收购欧洲混凝土机械设备龙头德国普茨迈斯特付出的代价(三一重工斥资3.24亿欧元,约合26.25亿元,占90%股权)。

  不得不提的是,在中联重科接连掏出巨资收购CIFA的过程中,2008年与其结成"同盟"的弘毅投资等,则已完成盈利离场的好戏。

  如前文所述,彼时的共同投资方弘毅投资、曼达林基金、高盛集团在2008年参与收购CIFA时合计支付的总价为11.51亿元,四年过去后,三家公司所持有的香港CIFA38.55%股权(不含CIFA管理层持有的1.13%股权)卖给中联重科的价格则已达14.34亿元,换句话说,弘毅投资等3路资金"代持股"的回报,是净赚2.83亿元,收益率高达25%。相比此四年间意大利股市(富时MIB指数)接近50%的跌幅,毫无疑问是完美退场。

  2

  高投入换来低回报

  2011年CIFA净利润仅为预期两成

  然而,与弘毅投资等"盟军"皆大欢喜地退场形成强烈反差的是,中联重科收购后,CIFA的经营情况远不及预期。

  早在2008年6月中联重科披露收购事项复牌后,股价不涨反跌,几乎连续4天跌停,显示投资者对该项收购态度有所保留。

  不幸的是,市场的担忧也最终得以证实。

  根据2008年的收购公告,中联重科对收购CIFA的未来业绩表以充分的信心,并对CIFA未来的营收和净利润作了明确的估算分析。

  在营收方面,中联重科称,"公司预计,CIFA2008年至2012年将实现34.6亿元、41.6亿元、47亿元、50.8亿元和55亿元左右的销售收入,环比分别增长9.21%、20%、13%、8.3%、8.18%左右";净利润方面,中联重科则称,"在对CIFA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公司结合行业的发展趋势、CIFA现状以及公司收购CIFA后对CIFA的业务定位以及公司对CIFA的协同效应等考虑因素进行分析估算,预计2008年至2012年CIFA产生的净利润分别为2.51亿元、2.97亿元、3.78亿元、4.43亿元和5.17亿元,环比分别增长40.4%、18.2%、27.3%、17%和16.9%;净利率分别为7.25%、7.14%、8.04%、8.7%和9.4%"。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以2011年为例,根据中联重科去年12月披露的收购公告显示,2011年度,CIFA实现营收2.988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8.60亿元),仅为彼时预期的50.8亿元36.61%;实现净利润1628.51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01亿元),仅为彼时预期的4.43亿元22.8%;净利率则只有5.43%,较预期下滑近四成!

  显然,弘毅投资等共同投资方盈利离场的好戏,不仅"战胜"了期间意大利股市的暴跌,还"穿越"了CIFA远不及预期的业绩表现。

  3

  诡异的财务曲线

  2012年收购前CIFA净利率暴增2.31倍

  相比2011年惨淡的业绩,CIFA为迎接中联重科的收购所表现出的财务数据更为诡异。

  自2008年收购CIFA后,中联重科并未在公开财报中单独披露过CIFA的业绩数据,记者多方查找后,也仅掌握CIFA自2006年以来并不完整的财务数据。根据现时的汇率折合人民币后,2006年、2007年、2008年上半年、2011年、2012年上半年,CIFA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6.11亿元、31.71亿元、19.96亿元、18.60亿元、15.68亿元;对应净利润则分别为2.449亿元、1.789亿元、1.293亿元、1.01亿元、2.828亿元;对应的净利率分别为9.37%、5.64%、6.47%、5.43%、18%。

  从上述营收曲线看,中联重科收购前的CIFA在2006年至2008年的营收呈上升趋势,其中2008年上半年达到峰值,为19.96亿元。但在被中联重科收购后,CIFA的营收表现均并不理想,即便2012年上半年的营收迅速反弹至15.68亿元,仍低于2008年的峰值水平。

  而净利润上,2006年起呈逐年下降趋势,2011年跌入谷底。但在中联重科将以巨资从弘毅投资等共同投资方手中收购CIFA剩余的股权时,CIFA的业绩出现了超乎想象的"回光返照":2012年上半年的净利润2.828亿元,是CIFA自2006年有披露数据以来,包括全年净利润在内的最高值,去年半年的净利润,可达2011年度净利润的1.8倍!

  从净利率曲线分析,这种诡异更为清晰:2012年以前,CIFA的此前净利率平均值仅在6.73%左右,最高时的2006年也未超过10%。但至2012年上半年,CIFA的净利率却高达18%,与此相邻的2011年,CIFA的净利率仅为5.43%。换句话说,2012年弘毅投资等"盟军"套现离场前,CIFA的净利率一举增长了2.31倍,增幅可谓"逆天"!

  事实上,对一家欧洲的工程机械企业而言,18%的净利率更显得相当反常。据了解,2010年、2011年,同为工程机械龙头的美国卡特彼勒净利率分别为6.48%、8.28%;日本小松净利率则分别为7.14%、9.45%。即便是国内数据,去年上半年工程机械类上市公司的净利率平均值也仅在6.83%,较2011年度的平均水平下滑7.95%。显然,无论横比还是纵比,结论都指向CIFA的财务数据在中联重科向"盟军"收购前发生了诡异的变化。而在相关公告中,中联重科亦未对此现象予以解释。

  4

  估值标准就低不就高

  CIFA到底价值多少?

  关于CIFA的真实价值,对外界而言一直是个谜。

  2008年中联重科与其联姻,市场对中联重科的收购一直持有争议。

  中联重科披露的资料显示,CIFA主营业务为混凝土泵送机械和搅拌运输车,2006年占欧洲混凝土泵送机械市场22%的份额,占混凝土搅拌车市场17%的份额,位列三一重工收购的德国普茨迈斯特和徐机械工收购的德国施维英之后。

  如前文所述,2008年的收购方案中,中联重科及弘毅投资等共同投资方合计支付了26.71亿元现金,以获取CIFA100%股权(未计中介费用)。但是,考虑到CIFA有13.17亿元的举债需要用自身利润进行偿还,实际上,这笔资金同样属于中联重科和共同投资方的投入。毫无疑问,中联重科等投资方的真正出资额应为39.88亿元,这一数额也为彼时CIFA的估值衡量标准。

  华欧国际证券当时出具的《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此次收购不采取广为市场认同的市盈率指标,而宜以EV/EBITDA指标来衡量估值。

  所谓的EV/EBITDA指标,又称企业价值倍数,EV为企业价值,EBITDA为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该指标与市盈率等相对估值法指标同为被广泛使用的公司估值指标,倍数相对于行业平均水平或历史水平较高通常意味估值高,反之则为低估。

  中联重科在彼时公告中称,"市盈率倍数数据容易获得。但是,鉴于净利润指标受会计制度、税赋水平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不同国别的企业的净利润指标的可比性不强。而EBITDA剔除了诸如财务杠杆使用状况、折旧政策变化、长期投资水平、税率水平等非营运因素的影响,能够更为清晰地展现了企业真正的运营绩效,有利于投资者更为准确地把握企业核心业务的经营状况。同时,从指标对企业价值的反映程度上来说,由于剔除了上述因素的影响,企业单一年度的EBITDA 指标与企业未来收益和风险的相关性更高,换言之,影响企业单一年度EBITDA水平的因素和影响企业未来所有年度EBITDA水平的因素更为一致。"

  按中联重科2008年时的公告,CIFA的EV/EBITDA指标倍数为9.6倍,认为还算合理。但是进一步比较可知,该价格依然偏高:2006年7月,Magenta基金联合其他财务投资人收购CIFA的72.5%股权时,按当时报道,EV/EBITDA指标约为6.7倍,即中联重科出价较之高出了43%以上。

  让人不解的是,2012年12月中联重科再次收购CIFA剩余股权时,却将四年前弃而不用、且视为"单一年度影响因素更不确定"的市盈率作为重要的估价指标。公告称,"国内工程机械制造行业可比公司市盈率倍数中位数为10.49倍,均值为12.63倍。本次交易的市盈率倍数约为8.59倍,低于国内工程机械制造行业可比公司的估值。"

  中联重科为何要"朝令夕改",此一时彼一时地运用估值指标?当中或有两方面原因。

  一方面,2008年的收购中,按市盈率计算CIFA的估值实际上高达22.28倍,高于2007年国内机械行业21倍的平均水平;市净率则达5.84倍,亦高于当时4.22倍的行业平均水平。显然,这一估值中联重科"忘了"告诉市场。

  另一方面,2012年的收购中,中联重科按EV/EBITDA指标计算CIFA的估值高达8.28倍(不涉及控制权转移,对价不包括控制权溢价),与之比较的则是"2011年度全球工程机械行业主要可比交易"的情况(倍数平均值为13.1倍)。然而,记者根据同花顺iFinD查阅资料后发现,实际上截至2012年末主要的工程机械EV/EBITDA指标也是在8倍左右,其中中联重科自身在2011年末、2012年上半年末的倍数也分别仅为5.33倍、7.27倍。此外,记者尚注意到,去年7月三一重工收购欧洲第三大混凝土搅拌车以及特种搅拌设备生产商IntermixGmbH 公司100%的股权,根据银河证券出具的研报显示,该次收购主要的EV/EBITDA指标约为8倍。显然,中联重科2012年收购CIFA的估值,实际上也高于行业水平,而中联重科又一次"忘了"告诉市场。

  5

  四年前约定"保底"或涉嫌利益输送

  当然,中联重科同在CIFA股权收购中"巧用"估值指标,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向弘毅投资等"盟军"利益输送。

  这似乎是一个谬论中联重科为何会干如此蠢事?

  然而,若再度细读2008年中联重科与"盟军"达成的约定,就发现这一可能并非危言耸听。

  2008年9月5日,中联重科披露了关于收购CIFA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与是年6月披露的草案相比,修订稿中有一处如今看来颇为重要的内容,即中联重科与共同投资方的"具体约定":在"买入期权和卖出期权"条款中,锁定期(三周年)之后,"中联重科可以随时根据共同投资人的选择支付现金或股票购买各共同投资人在CIFA的全部权益。中联重科行使买入期权时,CIFA公司估值,以当时CIFA的EBITDA 值为基础,乘以一定的倍数。该倍数是此次进入CIFA时的倍数与退出时中联重科二级市场交易的倍数的中间值(但不低于此次进入的倍数)";同样,共同投资人相应的"卖出期权"也约定退出时的不低于此次进入的倍数。

  上述条款,实际上显示的是中联重科当初引入共同投资方一起参与收购CIFA,开出了附加条件,即"承诺"会让弘毅投资等共同投资方"全身而退"。

  但人算不如天算,CIFA在中联重科等入主后的业绩显然远低于此前的预期,为了能既让市场认可,又能给"盟军"一个交待,一条逻辑似乎格外清晰:无论是2012年中联重科向弘毅投资等收购前,CIFA财务数据突然出现"回光返照",还是选用更有利的估值衡量指标,最终都是令弘毅投资等"盟军"手中的CIFA股权卖出了14.67亿元的"天价",并使得弘毅投资等实现完美退出。

  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此举将为市场带来风险的陡增高价购入CIFA的中联重科,在前者业绩滑坡时自身价值也将向下。

  此外,需补充的是,此前弘毅投资尚拟受让中联重科子公司中联环卫的股权,后者因被指"贱卖国有资产、涉嫌利益输送"而令中联重科为市场所诟病。

  6

  涉嫌财务造假 近15亿元商誉未予减值

  实际上,新快报记者注意到,在CIFA利润大幅低于预期下,中联重科已经在财务上采取了匪夷所思的处理,以粉饰自身财务数据。

  2008年的收购公告中,中联重科称,此次购买资产形成约37.30亿元的商誉。另外CIFA自身尚有约10.46亿元的商誉,上述两项商誉合计为47.76亿元。中联重科强调,收购完成后中联重科合并后的会计报表中商誉所占比例较大,2007年12月31日模拟合并报表中商誉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30.80%,另外商誉数额为2007年度模拟合并净利润的3.37倍。"如果未来CIFA公司经营状况发生改变,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持续不能达到收购过程中设想的经营预期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经营预期的差异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如果需要提取数额较大商誉减值准备,将会对中联重科当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的影响,甚至可能发生较大额的亏损。"

  根据中联重科收购后的券商持续督导意见书显示,在CIFA股权过户完成的合并报表初始日,确定了按照投资份额归属于中联重科合并报表的商誉19.38亿元。

  而当CIFA被并表后业绩果真未达到预期水平时,中联重科却在商誉的处理上选择了"视而不见",并未依据当时的承诺进行商誉减值。

  尽管记者并不能获得CIFA在2008年、2009年、2010年的年度财务数据,无法进而计算其业绩与预期的差异,但实际上2008年中联重科并表CIFA起,其对CIFA的商誉从未进行过减值计提,仅考虑汇率变动所带来的影响。即便是在CIFA业绩最为惨淡的2011年,依然如此。

  资料数据显示,CIFA在2011年全年的净利润仅为1.01亿元,与其预期的4.43亿元偏差了77%左右。然而,在年报中,中联重科对收购CIFA所产生的商誉没有计提任何减值,并坚称"基于上述评估于2011年12月31日商誉无需计提减值"。

  但事实上,以2008年-2010年CIFA实际净利润全部符合预计净利润来宽松考虑,则按2011年CIFA实际净利润与预计的净利润的偏差值来计算,CIFA对应商誉应同比例减少77%,即减少14.92亿元,这部分减值则将直接扣减中联重科的净资产。2011年,中联重科对外披露的净资产为356亿元,这意味着公司应计提商誉减值规模占比高达4.21%!

  业内人士称,中联重科此举明显是违背会计准则的,是严重的粉饰报表行为,涉嫌财务造假。

  7

  公告数据杯葛报表数据 真实的CIFA是?

  尽管中联重科并没有在历史年报中对CIFA的业绩予以单独披露,但其"境外"地区的营收却有披露,然而,此数据与CIFA的业绩产生了严重的矛盾。

  新快报记者注意到,中联重科2007年-2012年上半年的境外营收分别为10.20亿元、27.67亿元、26.14亿元、18.42亿元、22.37亿元、12.76亿元。显然,在2008年并表CIFA后,公司境外地区的收入得以激增。这也证明2008年起,中联重科的境外营收是合并了CIFA的收入。

  但是,上述数据却与CIFA的业绩"杯葛"。

  以2012年半年报为例,其披露的"境外"营收仅为12.76亿元。

  然而,在去年12月中联重科披露的收购公告中,CIFA在2012年上半年的营收却为2.52亿美元(约合15.68亿元人民币),居然高于中联重科境外总营收的23%!

  就此问题,记者日前先后两次以投资人的名义咨询了中联重科投资者关系部,但得到的答案却有所反复。在第一次的咨询中,工作人员反复向记者确认,CIFA所实现的15.68亿元营收就是指其在欧洲及印度等海外地区的销售;但第二次该工作人员又称,在与财务部沟通后,确认15.68亿元的营收除了海外的销售,还包括CIFA在中国地区的销售,CIFA在国内的收入是放在混凝土事业部,不会在年报中单独披露。

  这位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CIFA在长沙麓谷工业园有一个厂中厂,是一条CIFA生产线,实际上就是把技术嫁接过来给这边的人员作培训,很多东西作一个组装,只需要一条生产线。CIFA的技术要融合,要嫁接到国内,在国内生产可以降低它的成本,为何不从国内采购。CIFA中高端的产品在国内都有销售。一个中端,一个是高端"。

  在记者多次咨询后,中联重科回复称,CIFA"厂中厂"是按照CIFA的生产工艺在麓谷组建的一个生产车间,从产权关系上来说属于CIFA在中国子公司湖南CIFA的生产单元,与中联的利润切分按照公平交易的原则切分,其土地和厂房与中联签订租赁合同,设备自己购置。

  一位不愿具名的研究员对中联重科所谓的"厂中厂"表以蹊跷,其认为"厂中厂"既然属于CIFA,那么为何在中联重科的工业园内?土地厂房固定设备的产权是清晰的吗?国内有独立销售吗?这个要有很明确的归属和答复。

  该研究员同时认为,CIFA的国内销售额也不会很大,"德国大象(即普茨迈斯特)在欧洲第一,由于中国企业的挤压,在国内也没多少份额"。

  事实上,CIFA在国内外的真实销售情况究竟如何?这个问题恐怕连长期跟踪中联重科的研究员都无法给出一个答案。

  "中联重科从未单独披露过CIFA的财务数据,其国外的经营情况,国内的销售情况都不太了解。"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机械行业研究员如是说。

  但是,从上述的中联重科境外营收数据看,2008年伴随并表CIFA、达到峰值后,2009年起中联重科的境外营收整体并不理想,当中CIFA的海外营收不及中联重科预期,或也为主要因素。 新快报

  对此,中联重科投资者关系部的工作人员也给予了确认,"国外的市场没有复苏,现在真正好的市场在中国。CIFA能保持利润就很不错了。那边只有300个员工,是轻资产,工厂都是借的。在意大利生产,销到周边国家。我们当时就是看中CIFA人员少,没有厂房。整合过程中一直都是很艰难的。好像是2010年还是2011年开始慢慢赚钱了,但成本是很高的,税率也很高,基本上是一个持平的情况,扣税后基本持平的情况。"

  "从这些财务数据来看,现在的CIFA在海外的市场份额萎缩得厉害,远不及中联重科2008年对CIFA未来营收及净利润的估算。"前述不愿具名的研究员表示,意大利CIFA现在基本就是一个壳了,中联重科花了那么多钱收购一个壳,令人费解。

  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2008年中联重科的收购公告中曾披露,CIFA的员工总数在2007年时有984人,而前述中联重科投资者关系部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CIFA国外的员工总数只剩下300人。这不得不让人怀疑,被中联重科并购的CIFA,近几年来的海外裁员情况相当严重。

相关日志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墙外楼: 斯伟江:陈永洲案在管辖权与实体上都存疑问

墙外楼
网络热门话题追踪 
Want free Kindle ebooks?

Sign up to receive the best freebie Kindle ebook deals in your email every day.
From our sponsors
斯伟江:陈永洲案在管辖权与实体上都存疑问
Oct 23rd 2013, 13:25, by 墙外仙

●中国广州羊城晚报旗下的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发表多篇揭露中联重科财务问题的报导,而被中联重科公司注册地湖南长沙警方跨省逮捕,罪名是涉嫌损害商业信誉。中国知名律师斯伟江在接受本台采访时对湖南警方插手此案以及对记者的指控罪名提出质疑。

斯伟江:此案在管辖权与实体上都有问题。因为事件报道在新快报上,如果有伤害商业信誉的话,也应该由广州地区来管辖。这里就涉及到一个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中联企业在长沙。长沙的企业由长沙的公安来管辖,如果这样的话,这就完全是地方保护主义。昨天新快报记者也来采访过我,所以我也对事件做了一些了解。据他们介绍,陈永洲在做出报道之前做出了许多的调查采访,所以,他是根据自己的调查所得出的结论。对他做出损害商业信誉的指控是不恰当的。因为,他并不是故意作案,或者是明明知道是假新闻,偏偏做报道,目的是损害企业的名誉。所以,据我了解,从实体上来看记者所谓并不构成犯罪。同此前发生几起事件十分相似,地方公安充当地方企业的打手,到各地抓人,把本来的民事纠纷变成刑事案件。这些事件在各地都发生过,因为地方公安觉得这个办法方便,所以就造成滥用。

法广:现在网上什么样的消息都有,也有传闻说陈永洲可能受贿,可能是在自中联重科的竞争对手三一重工的贿赂之下才做出上述系列报道。如果此一消息属实,那么,损害商业信誉的指控是否对口?

斯伟江:如果记者受贿,那就应该以商业受贿罪对他起诉。即便如此,也同湖南警方没有任何关系,除非记者是在湖南接受贿赂的。我觉得,如果警方确实有记者受贿的证据的话,那他们一定早就公布了。如果警方查不出别的事情,就应该放人,如果警方查出别的纠葛,即使确实存在商业受贿,也不应该由湖南警方来负责调查。而是应该由一个中立的第三方来管辖或者是由事件发生地来管辖。

法广:损害商业信誉罪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罪名?

斯伟江:很像针对个人的诽谤罪,故意捏造事实,导致人的信誉受到损害。一般需要造成损失超过规定的数目才能构成犯罪,一般都是以民事案件的方式被解决的。中国两高院日前刚刚推出了一个新释法,以诽谤罪的名义抓了许多人,刘虎就是这样被抓的。而事实上,诽谤罪与损害商业名誉一样都是自诉罪,不应该是公诉罪。记者即使涉嫌损害商业名誉也应该由中联重科来提出起诉。

——

2013年9月17日,长沙市公安局聘请湖南笛扬司法鉴定所对中联重科因广东新快报及其记者陈永洲等人发表达18篇文章所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鉴定。经市公安局执法监督支队审核,认定嫌疑人陈永洲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涉嫌损害中联重科商业信誉罪。

公安局里鉴定人员的水平够么?

呵呵。爸是法院的。然后找本地的司法鉴定。呵呵

如此,有必要把马克思挖出来审判了。因为他未经任何实地考察,坐在家里就做出社会主义乃至共产主义的蓝图,认定那是人类社会最终最先进的形态。

皇上不急太监急啊,评估损失这应该是中联重科操心吧,长沙警方热情的不太正常。

找本地的司法鉴定算怎么一回事?都一家的。。。。有地方保护主义。。。毕竟是上市公司。。。能再找下审计部门,审计审计么?肯定经不起审计。

新闻媒体可以质疑很多东西,当然,如果当事方认为不合适也可以走法律途径诉讼对象也应该是媒体而不是记者,虽然中国媒体总体上给人的感觉是很没有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但诉讼对象不对,司法介入的途径也不对吧。最后不管事实如何,中联的公关能力实在太差

星巴克该让警察找央视,三星手机该找央视财经

真相不清就评估损失,典型有罪推定啊!

你可以跨省负面报道,他可以跨省直接抓捕。事情经过也许就是这么简单

现在的公权力确实沦为某些人的工具。还人民警察,拜托别加人民两个字。反正没有新闻言论自由,你们说什么都可以啦。估计这位记者朋友凶多吉少。

就算有错,也是报社的错主编的错,抓记者是不对的

即时报道不实也只能由中联重科起诉报社,而不是公安抓记者,这是基本法律常识

这直接就认定记者是捏造了?我怎么感觉长沙警方一开始的基调就是"你有罪"。

有本事去查封新快报啊,至少也要公对公,公对私算什么

相关日志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墙外楼: 跨省抓记者只能说明中联重科是小型土鳖

墙外楼
网络热门话题追踪 
TechSpeak 2-day Bootcamp

Technology mistakes & inefficient development can cost you a fortune. Learn how to implement lean and agile methodologies into your Web & Mobile development process
From our sponsors
跨省抓记者只能说明中联重科是小型土鳖
Oct 23rd 2013, 11:16, by 墙外仙

通过警察跨省抓记者,暴露了中联重科是小型土鳖,只能在当地称王称霸,引火烧身意料之中。真正可怕的企业,是负面新闻根本出不来,谁报谁死。单我工作过的地方,曾有编辑发华能负面,差点大祸,记者曝北京出租黑幕,死活发不出,频道报清华同方非洲行贿,直接停业整顿。最牛的企业是没新闻的企业。

相关日志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墙外楼: 央视称因其推特号被盗而发布周永康遭调查“错误消息”

墙外楼
网络热门话题追踪 
TechSpeak 2-day Bootcamp

Technology mistakes & inefficient development can cost you a fortune. Learn how to implement lean and agile methodologies into your Web & Mobile development process
From our sponsors
央视称因其推特号被盗而发布周永康遭调查"错误消息"
Oct 23rd 2013, 04:13, by 墙外仙

Sans titre - 1_7_1

中国中央电视台今天称,该台的英文推特帐号@cctvnews被盗用,被人利用"发布了错误的消息"。据指出,央视所指的这条"错误消息"说,习近平已下令成立一个针对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涉嫌贪腐的调查委员会。

央视负责人称,央视的推特帐号在21日遭盗用,被非法使用发布了错误消息。现在,"这条未经批准发表的消息已经被擦掉"。

央视推特发布的这条消息称,习近平已专门成立了一个针对周永康涉嫌贪腐的调查委员会。消息公布后,观察中国政治的人士都感到吃惊。

不过,这条消息并非完全空穴来风。它只不过是香港南华早报21日发表的同类消息的翻版。香港南华早报的消息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绕过了中纪委这个内部调查机制,任命一个由公安部高层组成的特别小组,专门调查与退休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有关的贪渎丑闻。

南华早报引述来自公安和反贪部门的消息指出,这个小组的领导是今年7月底调任公安部党委委员的北京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傅政华。傅政华将直接向习近平报告。南早早前独家披露,中共高层今年8月在北戴河会议中达成决议,同意向周永康和其家人贪渎的传闻进行调查。

相关日志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墙外楼: 中国经济改革:目标虽有路难行

墙外楼
网络热门话题追踪 
Launch your idea today.

Type FRIENDS in our "How did you hear about us" box for a free LaunchBit Startup Guide and turn your dream into reality!
From our sponsors
中国经济改革:目标虽有路难行
Oct 23rd 2013, 04:14, by 墙外仙

何清涟

由于期盼中国的政改有如"等待戈多",于是不少人将视线转向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出台的经济改革。

两份内容接近的改革蓝图

2012年世界银行曾应中国政府邀请,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共同制定了一份"长期改革路线图"。这份蓝图所规划的改革,在行将出台的经济改革中还能保留多少?由于中国新一代领导有通过《华尔街日报》、《金融时报》等外媒发声的爱好,因此,即将揭盅的经济改革目前已有端倪可循。

先说经济改革想达成的目标,因为所有改革措施只是通向目标的手段。

《华尔街日报》10月7日文提到,习近平等中国高层领导人的目标是"努力将本国经济建成一个更像美国的经济:推动消费文化的发展,即鼓励中国人购买更多汽车、服装、家电和电子产品等中国目前正在出口的商品,同时也鼓励创新型民营公司的发展"。江胡时代的经济发展模式是出口拉动型,外加政府大举投资促动基础设施建设。新一届政府的目标是想将出口拉动型经济改变为内需推动型。

围绕这一目标,世界银行在吸收了大量中国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描绘出一幅改革蓝图:推动银行业私有化进程,允许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展开竞争,同时降低政府对银行业的管控。土地私有化,允许农民自由买卖土地;国企改革,鼓励民营企业的发展。

世界银行将这份报告递交给中国政府时,并不清楚这份报告的未来命运。据说,由现任中央财办主任刘鹤领导的七个"研究小组"负责制订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经济改革蓝图,包括金融自由化、财政政策、放松管制、城镇化和地权等问题。两相对比,应该说,世行"应中国政府邀请"而作的报告内容大部分被中方采用。这种重合是必然的,因为参与两份报告写作的专家有较高重合性。世行承认,去年刘鹤为世行报告提供了指导。为何国内专家的想法需要让世行出面背书?估计是因为改革阻力较大,外来的洋和尚好念经,想利用中国官方对世界银行比较迷信而推出一些改革措施。

可能的经济改革轮廓

从上海自贸区9月29日正式开张后的情况来看,所谓"金融自由化"只是实行了利率市场化与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允许民资外资设立合资银行等边缘性改革。一个上海自贸区的步子都迈得如此谨小慎微,只能对三中全会的金融自由化的开放程度表示存疑。但除此之外,金融方面已经开始实施一些放松资本管制的措施,可看作为改变现有外汇管理体制所做的热身动作(本人对这将另行分析)。但只要国企与地方政府能够利用资金管制制度取得廉价甚至无偿信贷,任何金融体制的边缘性改革都可能是徒劳之举。

《华尔街日报》文章引述内部人士消息,称被世界银行官员视为报告的"标志性建议",即国有企业应当受到独立资产管理者的监督未被采纳。这一建议的目的是让独立资产管理者督促国企专注于商业目标,不利用他们的政治权力来打压竞争对手。由于遭到国务院国资委以及国有企业的反对,这个提议被取消。

城镇化与地权问题可能是经济改革的一项主要内容,与此相关的将是户口制度的改革,以及放开限制农民工及其家庭在其家乡以外地区享受医保和教育的政策规定。据说地方政府因担心增加社会服务开支而反对这项建议,但习近平已暗示对此表示支持。鉴于大多数地方政府还未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不少地区已经提前制定了近十年新城镇化的计划并开始付诸实施,我相信,不管中央如何规定,地方政府总能找到对自己最有利的办法。

财政政策如何改动,《华尔街日报》在其采访了大批"内幕"人士的两篇采访中均未提及。从现在动向来看,估计最重大的"改革"是让各地政府开征房地产税。鉴于中共中央现在对地方政府的控制除了省级领导的人事权之外,经济上只有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而且这两者都因为地方政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习惯性做法,不仅未起到预期作用,反而被充分利用,因此大概不会朝向放权这个方向调整,否则中央的控制更加无力。

上述改革能否"走出一片艳阳天"?

习近平现在之所以坚决拒绝政治体制改革,是因为他对经济改革抱有较大希望。今年2月他在中纪委全会上说:中国与前苏联有诸多相似之处,"弄好了,能走出一片艳阳天;弄不好,苏共的昨天就是我们的明天。"

通往"艳阳天"的道路上有三重障碍:

第一个障碍就是政府如何转变角色。世行报告的假设前提是,中国政府将转变角色,依赖市场机制运作。但这在现阶段的中国几乎是缘木求鱼。中共政治上现在的"左",就是为了强化专制,大力维稳。这种情况下,要求中央政府转变角色,退出经济领域,几乎不大可能。中央政府倒是希望地方政府转变角色,但中国政府早就将自己办成一个只求盈利、不承担社会责任的大公司,各地方政府有如无需盈亏自负、但有独立利益的分公司,这种积30年改革形成的地方分利集团又如何能在短期内转换角色?况且,中央的改革蓝图还需要地方执行,地方政府如何才能依赖市场机制执行中央政府的行政命令?

第二个障碍则是各利益集团的阻力。江胡两代奉行的发展模式早就养育了许多特殊利益集团,朱镕基任期内的国企改革是抓大放小,让国企退出竞争性领域,垄断有关国计民生的领域,如交通、能源、粮油物质等。在各种政策的强力扶持下,这些国企早就成了中国的经济寡头,能够对中央政府的经济政策施加强有力影响。目前正在国企高层开展的反腐败,最多是国企利益集团易帅,却很难改变这种"利益集团俘获国家"的格局。

成为"美国经济体"有多远的路?

最根本的障碍乃在于中国体制自身。

中国经济体与美国经济体之间差别甚大,有些是难以逾越的鸿沟,比如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美国是完全竞争型市场经济,政府只是市场的守夜人,维护秩序;中国则是半行政干预半市场化经济,政府集市场规则的制订者,裁判者与参赛者三种角色于一身。即使从经济角度看,也还有一个重要差别,即美国市场依靠内需支撑,消费占GDP的比重高达70%;而中国国民消费占GDP的比重属于世界上少数特别低的国家,2011年仅为36%,比印度还低14个百分点。

两种体制的历史渊源与现实状况完全不同,由政治制度决定的社会分配机制更是完全不同。由此形成的结果是,美国是政府穷、国民富,收入分配差距保持在合理区间(基尼系数0.4)之内,国民购买力较高;中国则是政府富、国民穷,收入分配差距特别大,2010 年基尼系数高达 0.61,70%以上人口的购买力不强。加上住房价格昂贵、教育、医疗负担沉重,国民对养老前景的担忧,这些都扼制了中国人的购买力并加强了储蓄倾向,而富人消费的大头主要是奢侈品、出国旅游,以及送子女到国外读书,这种情况下,中国国内的内需始终无法提振。

综上所述,习近平希望将中国变成美国那样的经济体,目标很美好,但却缺乏通往目标的现实途径。美中两国经济大厦的地基完全不同,建筑师画的蓝图再宏伟,也不能指望在流沙上建成摩天大楼。

相关日志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墙外楼: 中国政府的人权纪录在联合国审议时遭批评

墙外楼
网络热门话题追踪 
Marketing on a budget?

Join the waiting list for our newest ebook on How to Run Ads on an Entrepreneur's Budget.
From our sponsors
中国政府的人权纪录在联合国审议时遭批评
Oct 23rd 2013, 04:14, by 墙外仙

华盛顿 — 在联合国对中国人权状况进行每4年一次的定期审议辩论中,西方国家对中国逮捕活动人士、限制互联网的使用,以及对少数民族的打压提出批评。

美国主管民主人权副助理国务卿泽雅(Uzra Zeya)说,中国应该停止以骚扰、关押和逮捕的手段来对待批评政府的人权活动人士与他们的家人。

泽雅说:"我们关注中国压制集会、结社、宗教与言论自由,骚扰、惩罚活动人士和他们的家人与朋友,并实施打压少数民族人权的政策。"

德国与英国的代表在会中作出相同的批评。英国大使皮尔斯也呼吁中国,进一步减少适用于死刑的犯罪行为。

在联合国47个成员国组成的人权理事会开会前,4名西藏活动人士星期二清晨爬上日内瓦联合国欧洲总部万国宫的脚手架,拉开写着"中国侵犯西藏人权,联合国关注西藏"的横幅,并高喊"解放西藏"的口号。

来自"自由西藏学生运动"组织和欧洲藏青会的抗议者很快地就被联合国安全人员拘捕。自由西藏学生运动发言人贝玛洋子(Pema Yoko)告诉法新社,引起世人对藏人处境的关注十分重要。她说:"我们预期中国会对他们在西藏的人权纪录公然撒谎。"

稍后,中国特使吴海龙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辩论中承认,中国人权仍然面临一些挑战,但他坚称中国在减贫、深化司法改革及保障少数民族权益方面已经做出许多改善。

吴海龙说:"我们必须在改革、发展与稳定中找到一个平衡。"他说,减贫是中国政府的首要目标。

这是联合国对中国人权状况进行的第二轮定期审议,也是国际社会首度对习近平主政下的中国人权进行正式检视。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星期一说,中国政府派出大型代表团参加会议表示对其重视,中国政府愿意听取"有建设性的批评意见"并给予认真考虑,但若是恶意的批评,中国会走自己的道路并维持自己的正确判断。

与此同时,自由亚洲援引不具名消息来源报道说,中国甘肃当局星期一提前释放正在服8年刑的藏人僧侣秋周嘉措(Choedak Gyatso)。秋周嘉措2008年因参加碌曲县反中国政府的抗议活动被逮捕并判刑。

相关日志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