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31日星期六

墙外楼: 《南华早报》薄熙来盟友周永康面临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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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早报》薄熙来盟友周永康面临调查
Aug 31st 2013, 03:54, by 墙外仙

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是内地最高权力机构。周永康曾为政治局常委,是过去十年内地权力最高的官员之一。

中共最高领导层已一致同意对前政治局常委丶前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展开贪腐调查。

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是内地最高权力机构。周永康曾为政治局常委,是过去十年内地权力最高的官员之一。因此,他被调查可能比薄熙来受审造成更大的政治影响。薄熙来被广泛认为是周永康的主要盟友。

中共本月早前在河北北戴河举行一年一度的闭门会议,中共现任及退休领导人在会上批准对周永康展开调查。据了解领导层想法的人士透露,习近平与中央政府决心借周永康案推动反腐运动。

自文革於近40年前结束以来,从未有退休或现任政治局常委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调查。

消息人士说,高层领导人决定对周永康进行调查,是因为周家累积了巨额财富,而党内对於腐败问题之严重也深感愤怒。习近平已要求负责此案的官员「追查到底」。

周永康在中共权力架构的级别高於薄熙来。通过调查周永康,习近平将为反腐运动树立一个最大的靶子。

对薄熙来的调查是由上一任国家主席胡锦涛发起。

周永康从2002年起负责内地政法委事务,掌控内地法律及执法工作达十年,及後於去年11月中共十八大上卸下党内职务。但即便在他退休前,网上就已流传他与其家人可能会被调查的猜测。

去年12月,中共反腐调查员在四川省逮捕大批干部和商人。由於周永康曾於1999年至2002年任四川省委书记,因此关於他的猜测愈演愈烈。

今年6月,曾任周永康秘书的原四川省副省长郭永祥被捕。

内地当局本周还透露,中石油四名高管近日正接受调查。90年代初期,周永康曾任中石油总经理。

据了解,对周永康的调查主要针对他在四川及中石油任职期间的行为。

消息人士说,调查人员将重点研究周永康之子周斌丶以及周永康其他亲信促成的众多油田和地产方面的可疑交易,查看周永康及其家人是否从中受益。

消息人士还说,现在还无法断言他是否会被公诉,或只是接受党内调查。

涉贪高官必须首先由中纪委进行调查,之後再决定是否移交政府机关跟进。

鉴於周永康案问题严重丶影响深远,中共在11月召开三中全会前可能不会公开调查工作。

但消息人士认为,对周永康的调查应不会引发党内派系斗争。

消息人士表示,周永康的政治靠山是前国家主席江泽民,但江泽民已表示全力支持习近平的决定。前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也曾是江泽民的盟友,但当他以确凿证据被起诉丶及後被定罪时,江泽民的态度也类似。周永康一直被视为薄熙来的盟友,而薄熙来被控贪污,现正等候判决。

有消息称,薄熙来去年下台前,周永康曾在幕後操作,希望推动薄熙来当选政治局常委,成为他的继任者。

周永康退休後仍有公开露面。本周三,他还与其他高层领导人一起向一位去世的科学家敬献花圈。今年7月,国有媒体公开报道周永康访问母校江苏省苏州中学的消息,但报道时间却比他的行程晚了两个多月,令外界对周永康的现状议论纷纷。

中共领导人决定调查周永康前,反贪调查员已用了几个月时间搜集证据。

中共调查人员通常会先调查其主要目标的高级助手和下属,以削弱其政治势力,并防止主要嫌疑人串供。原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成为习近平反腐运动打击的首名高官。

去年12月,李春城因涉嫌违反党纪被调查。

本月早前,外电报道称内地反腐调查员发现四川商人吴兵在北京现身後,已将其逮捕。吴兵被广泛认为与周永康有资金往来。此报道是否属实尚无法证实,但之後吴兵一直未再公开露面。

新华社周一表示,中石油副总经理王永春涉嫌严重违纪正被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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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外楼: BBC:薄瓜瓜为薄案“共犯”证据确凿 应全球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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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薄瓜瓜为薄案"共犯"证据确凿 应全球通缉
Aug 31st 2013, 06:24, by 墙外仙

在薄熙来案涉案人员当中,薄熙来、谷开来、徐明、王立军等均深陷囹圄,但薄熙来、谷开来力保的爱子薄瓜瓜却仍逍遥于海外,更甚至于在免于"被立案"的当下为父母疾唿喊冤质疑中共司法公正。然而事实上,薄案将近5天的庭审暴露薄瓜瓜实则涉案极深,不但在父母案件中扮演着关键角色,甚至亲历亲受徐明等人的利益输送。

有观察人士表示,作为一名"在逃"嫌犯,薄瓜瓜既然无勇气为自己漂白,则更无资格自认"政治难民",在海外为父母摇旗呐喊虚张声势,质疑中共司法。不管薄熙来庭审之前与中共是否达成保护薄瓜瓜的协议,既然立意构建法治国家,便理应发"全球通缉令"将其召回以正视听,为司法公正正名。

薄瓜瓜"共犯"证据确凿

在薄熙来案庭审现场,有两份指证薄熙来受贿的证言中,薄瓜瓜多次被提及。从谷开来本人、徐明等人的关键证言中可以看出,薄瓜瓜不仅对徐明所送的法国海滨别墅知情(庭审记录显示薄瓜瓜曾对法国别墅的管理和收益问题非常烦恼,表示自己不想过问),而且还亲自接受徐明的大量利益输送。

徐明在庭审时披露:"当时薄瓜瓜和我说国外兴起了手扶的电动车,他很喜欢,我说我安排人给你买吧,他说他已订好,只要我付钱就好。"谷开来也证实,在薄瓜瓜需要一辆平衡车时,是谷开来让薄瓜瓜自己联系徐明,最终徐明给薄瓜瓜购买了一辆价值8.571万元(1元人民约合0.16美元)的电动平衡车。谷开来还表示薄熙来一度还试驾过。

薄瓜瓜为薄案"共犯"证据确凿 应全球通缉

临近庭审结束时发布的一份庭审现场文字实录还详细披露了薄瓜瓜邀请40名海外校友游重庆、北京等地的细节。期间,所有的费用均由大连实德集团董事长徐明提供。薄瓜瓜去非洲旅行,也是谷开来让徐明支付并陪同的。此外,徐明还声称为薄瓜瓜支付信用卡欠账等。

上述种种显示,薄家巨额涉贿资产几乎都是经由薄熙来的妻儿谷开来和薄瓜瓜之手实施。而从逻辑上说:指控薄熙来有上述受贿、贪污事实,也就意味着薄谷开来、薄瓜瓜也涉嫌了相关犯罪;而一旦薄熙来的上述罪名成立,薄谷开来、薄瓜瓜在法律上也面临将被追诉的问题。

此前在新华社发布的通告中,除了提到薄熙来滥用职权、收受他人巨额贿赂以及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用人失察失误外,还谈到了"其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财物"。监狱薄谷开来故意杀人案已经告结,所以此处涉及的"家人",无疑指向了其子薄瓜瓜。此次济南中院起诉书中明确提及薄瓜瓜,更是将稍早前的说法进一步坐实。

由此看来,作为特定关系人的薄瓜瓜,不仅是薄熙来罪行坐实的关键证人之一,更是薄案的核心涉案嫌犯之一,绝难逃脱干系置身事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颁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本意见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以受贿论处。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实施前款行为的,对特定关系人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

 不能纵容薄瓜瓜损害法治精神

有分析人士表示,对于已经成年的薄瓜瓜来说,由于其本人已经牵涉进薄谷案中,更为担当和负责的做法是回国承担起相应责任,或是提供名下财产数目等关键证据,证明父母及自己清白。而如果不能做到的话,则最好隐姓埋名,独立生活,不要再以红色后代、官二代自居。不然的话,薄瓜瓜以私生活奢华糜烂传闻缠身的形象现身,只会对薄谷二人的案情发展造成更为不利的负面影响。

然而,在薄熙来案的5日庭审当中,薄瓜瓜非但没有出于亲情现身法庭为父母"漂白",反而只是在案庭审前夕在海外报媒发声为其父母薄熙来和谷开来疾唿喊冤,担忧中国的司法和审判的公平公正。在观察人士看来,薄瓜瓜俨然将自己视为遭遇政治迫害的避难者。因此,出于法治精神,中共不应顾念刺激外界薄熙来有限的同情者。法治的要义在于人人平等,薄瓜瓜作为中国公民,不享有任何豁免权。

有分析人士曾分析称,薄瓜瓜"立案"的可能性非常低。一来,已有较多政治观察人士与媒体猜测,薄熙来可能与中共高层达成某种协议,以确保审理有序和接受既定判定结果为条件,要求当局保护儿子薄瓜瓜。二来,目前薄案刑侦已基本完成,如果需要追究薄瓜瓜刑责,从程序上来说,需要检察院撤销诉讼,经过调查进行重新指控,再增加诉讼请求。但这种情况在内地法律实践中几乎没有发生过,所以可能性非常低。

不过,在新的形势下,中共对待薄瓜瓜的前景尚待观望。中共新领导层上任伊始便声明"苍蝇""老虎"一把抓之严肃态度,对贪腐重手严惩,对官员管好身边人也是告诫再三,宽纵任何人都将使法治权威受到挫败,此为其一。其二,薄熙来在庭审现场,对于公诉人质证的三宗罪以其"三寸不烂之舌"不承认、"不清楚""不知道"回应,即便此前薄熙来与中共高层有"政治交易",薄的翻供言行也引发中共不喜;其三,就是薄熙来、谷开来极力保护的爱子薄瓜瓜,在多项事实直指其涉案的情况下,却在海外为父母疾唿喊冤且质疑中共司法公正,更为让中共恼火。

在此情况下,本着"有罪必究"、"有罪必罚"的法律精神,对于如此薄熙来严重的受贿、贪污犯罪事实,断然没有放纵与之涉案人员的道理。有观察人士更是唿吁,在薄瓜瓜"不知悔改"的情况下,应对薄瓜瓜发"全球通缉令",维护中国司法公正的国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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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外楼: 文字狱已然兴起 嘴仗打不赢耍无赖直接动粗的操性 骨子里就是流氓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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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狱已然兴起 嘴仗打不赢耍无赖直接动粗的操性 骨子里就是流氓黑社会
Aug 31st 2013, 06:21, by 墙外仙

8月28日,清河县公安局快速出动、积极稳妥地处置一起网络谣言案,对造谣网民——— 20岁清河女子赵某依法行政拘留。透过案例,记者通过采访警方和吧主,力图探寻治理网络谣言路径。

  网谣:娄庄发生命案

  8月26日晚,清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百度贴吧"清河吧"网名为"宁05021"的网民发布消息称:"听说娄庄发生命案了,有谁知道真相吗?"的信息,该信息迅速被点击1000余次,在该县部分群众中传播,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安全秩序,引发民众恐慌。

  "我们首先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迅速确定该信息为谣言信息,并将网络舆情上报、预警;其次,迅速启动应对网络谣言处置机制,快速开展正面引导并在贴吧及时发布通告澄清事实;同时快速确定造谣网民身份,并于8月28日,将违法人员赵某行政拘留。"30日下午,清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

  30日,记者在"清河吧"中已难觅"谣言帖子"。据警方介绍,目前,网络谣言逐渐平息,网上舆情平稳。

  警方:没有删帖权限

  如果在百度贴吧清河吧中搜素"娄庄",清河警方的爱心提示依旧存在。

  但面对网络谣言,警方也有一定的局限。事后确定造谣者,并将其绳之以法,"这或许是警方目前所能做的一切",邢台警方一位匿名人士向记者介绍到,针对网络谣言,以贴吧为例,警方即使在确定是谣言后,也不能立刻删帖。"没有这个权限,只能再找吧主或发帖者,而这,都给了谣言散布的时间。"对于警方来讲,在百度贴吧这个平台上的处置操作,最佳方案就是及时发帖回复澄清事实,而后才有可能将始作俑者绳之以法。

  析因:与贴吧生态有关

  "谣言或不负责言论的肆意扩散,与贴吧自身的技术规范有很大关联。"30日下午,"清河吧"吧主"卢沟晓月"告诉记者。

  2007年,"卢沟晓月"触网,2009年起开始担任清河吧吧主。在她看来,当前网络谣言的泛滥,有其平台操作的技术原因。原先发帖者只要在贴吧发了贴,就没有权限更改或撤销自己的帖子,"有据可查的年代,发帖者比较谨言慎行。"但现在的发帖者则有了删帖的权限,"可以随时撤销自己的发言贴"。在这种情况下,"发帖者随时可以发泄完就遁迹"。"吧主"目前的权限就是尽可能净化网络环境,"我不能阻止帖子刊登,也不能左右帖子撤销,所能做的就是在刊登后及时发现、教育,必要时删帖。"(记者 张会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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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外楼: 中国记者的“红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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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记者的"红色培训"
Aug 31st 2013, 02:58, by 墙外仙

30万中国记者被要求参加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培训课程,学者认为这是中国加强舆论控制的一个信号。媒体从业者普遍对此无动于衷,有人认为这不过是更多的资源浪费而已。

(德国之声中文网)8月30日,新华网转发《党建》文章,《31位省(市区)党委宣传部长畅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8·19重要讲话精神》。 各地宣传部长轮流表态,要加强宣传舆论的控制,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据新华网报道,8月19日,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讲话,要求”党校、干部学院、社会科学院、高校、理论学习中心组等都要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必修课,成为马克思主义学习、研究、宣传的重要阵地”。

8月26日,新华网发表《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答记者问》,证实中宣部、中央外宣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记协联合发文,决定从今年6月到明年1月,在全国媒体业集中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全员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包括全国所有在报社、通讯社、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新闻期刊社从事采访、编辑、制作、刊播的人员,包括尚未领取记者证的聘用人员共约30万7000人。

据了解,中国媒体从业人员实行记者证管理制度。记者按规定应当从国家新闻总署领取记者证并进行年检,在取得记者证之前都必须参加马克思主义新闻培训课程。但是也有大量媒体工作者没有领取记者证,他们不必参加这样的培训课程。

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

香港大学中国传媒研究计划研究员班志远接受媒体采访认为,该举措表明当局有了新的紧迫感,在新媒体时代极力控制媒体,”媒体人员的课程重点是提醒他们帮助维持稳定、支持政府,在选择发布什么信息方面服从上级领导”。

很多网民认为,中共宣传部门歪曲了马克思新闻观。作家草军书说,”不知道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是什么样的?是天天宣扬国内形势一片大好,国外形势水深火热的新闻联播那样的吗?是说薛蛮子经常拖欠嫖资,在卖淫女中有较高知名度的新华系那样的吗?”

网民引用马克思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一文中的著名质问来反驳舆论控制:”你们赞美大自然令人赏心悦目的千姿百态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散发出和紫罗兰一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

上海一位传播学者以网名”传播小王子”发表回应说,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核心是,”①反对新闻审查,鼓励出版自由;②反对政府垄断思想,鼓励多元声音;③一切统一思想的行动和法规都是反动的”,他表示”鼓励全国媒体大力传播和弘扬马克思主义新闻观”。

媒体从业者无动于衷

媒体从业人员对此命令很少发表评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媒体负责人对德国之声分析说,媒体人员的冷处理大概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他们更愿意就具体的问题发言,而不愿意冲撞空洞的意识形态;二是马克思主义新闻理论培训课程一直存在,每一个领取记者证的从业人员都必须参加学习,但是无论讲师还是学员都把它当作形式主义,不得不应付一下而已,新的培训也不外乎如此,不过是造成更多的资源浪费而已。

这位负责人表示,这的确是中共加强舆论控制的一个信号。不过他认为,中共从来都没有放松舆论控制。借助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既不会给舆论控制带来合法性,也不会增强实际效果。

对于习近平要求”党校、干部学院、社会科学院、高校、理论学习中心组等都要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必修课”,网民陶炉石也表示,”别人不明说,他跳出来说明白,其实,在高校里,早就如此了!”

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北京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周天勇6月30日通过微博要求马列课程退出学校,称马克思主义理论是社会动乱的不稳定因素。周天勇说:”向中央和教育部建议的是,在大中专学生的课程中,取消这个论,那个论性质的课程。其对他们就业和创业毫无用处,是当大领导用的知识。如果学的太多,他们失业了,拿着资本论去农民工的工棚,宣传受剥削压迫理论,将是极大的社会动乱的不稳定因素。为什么执政后还要学革命理论呢?”

周天勇的言论遭到”毛左”网站”乌有之乡”的激烈批判,并有人组织网络签名,要求中央党校开除周天勇教职。目前,周天勇的言论已经从微博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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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外楼: 华尔街和中南海的蜜月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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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街和中南海的蜜月破裂
Aug 31st 2013, 02:58, by 墙外仙

华盛顿 —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调查摩根大通(JP Morgan Chase)是否通过雇用中国高官子女以获得在中国丰厚业务的时机令人颇感费解。华尔街投行的此类做法已经有至少二十年的历史。

但《中国行将崩溃》一书作者章家敦却认为,美国政府早该出手了。他说:"我认为我们不应该对这个调查感到吃惊。实际上,唯一让人惊讶的是联邦政府怎么会拖这么久才开始真正着手去审视这个问题。"

有分析指出,美国监管机构对华尔街的这一行为早有察觉,只是一直苦于找不到确凿证据。美国证交会此次出手或许是已经找到了突破口。

但Weiss Berzowski Brady LLP律师事务所的商业律师石明轩(Charles Stone)认为,媒体对SEC调查摩根大通做出了过度解读。他说:"我们5月份已经知道,美国的官员已经说过,他们可能要把摩根大通拿来作个例子。(他们)现在在中国雇用太子党的问题很可能是跟以前的问题有关系。"

摩根大通的确最近一直麻烦不断,特别是该公司去年在"伦敦鲸"(London Whale)交易爆仓事件中对金融衍生品押注失败,造成60亿美元的交易损失。这一事件引发了美国国会和行政监管机构对摩根大通的一系列调查。

但无论如何,调查把中国的腐败问题再次展现在世人眼前。章家敦认为,华尔街投行为获得生意而雇用高官后代的做法折射出中国政治经济的结构性问题。

"当然,世界各地的银行都会雇用有关系的人,但这在中国更为普遍,"章家敦说,"这是中国经济中一个结构性问题。中国拥有一个自上而下的政治体制。只要共产党仍然维持一党专制的话,这个体制就不会转变成一个开放、透明和以市场为主导的体制。"

长期以来,中国作为一个巨大的市场一直让西方企业爱恨交加。西方企业为打入中国市场而不得不入乡随俗地遵循中国商界和政界的各项潜规则。中国推行的以国家主导的权贵资本主义使得裙带之风盛行。在中国做生意,往往不是拼实力,而是拼关系"硬不硬"。

美国对摩根大通雇用中国高官子女的调查从某种意义上反应出美国对中国关系资本主义模式的担忧。纽约城市大学的政治学教授夏明说:"美国从某种程度上意识到,尤其是战略层次上意识到,中国的资本主义模式会对全球的投资环境,对全球的商业和资本运行的环境都会带来巨大的威胁。对美国和整个西方的生活方式都会进行某种腐蚀。所以我觉得,现在西方的政界和商界,甚至在普通老百姓的层面上形成越来越强烈的对中国资本抱有怀疑、抵触和仇视的情绪。"

曼达林基金(Mandarin Capital Partners)合伙创始人傅格礼(Alberto Forchielli)也认为,美国证交会对摩根大通的调查突显美国上下弥漫的一股对中国的不利氛围。他说:"我认为美国现在整体上对中国的氛围都不好。这是肯定的。"傅格礼1981年毕业于哈佛商学院,他目前还担任中欧国际商学院上海企业咨询顾问委员会成员。

与此同时,华尔街同中国的联系正在减少。纽约城市大学的夏明说:"我认为,西方的投资银行,尤其是以华尔街为首基本上是在非常谨慎的把它们在中国的投资紧缩。所以我们看到,包括高盛、摩根士丹利在内的投行都把它们在中国的一些标志性建筑和房产脱手。在最近一两年,外资、尤其是美元逃离中国市场是在加剧。"

夏明表示,华尔街的银行家们非常精明,当他们意识到他们无法再从中国市场捞取好处的时候,就会转战其它新兴市场。"应该说,华尔街和中南海的蜜月已经破裂。我觉得这种破裂会带来巨大的政治后果。这种政治后果不仅牵扯到腐败问题,而且会牵扯到最根本的中国奇迹还能不能维护下去,中国的模式会不会最终破产的问题。"

由于中国新一代领导人上台以来一直迟迟未能推出关键的改革措施,再加上以朱云来、温云松为代表的"红色贵族"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垄断让华尔街对中国越来越失望。这似乎也为美国监管部门过问有关的腐败问题提供了契机,因为在夏明看来,美国证交会选择在此时调查摩根大通涉嫌腐败将不至影响到华尔街在中国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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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外楼: 薛蛮子这个事情中央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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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蛮子这个事情中央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Aug 31st 2013, 03:16, by 墙外仙

给非体制人员洗脑?招安?然后进入挑战"反腐,亡D"的节奏?

各种原因都有。
就是个平衡、暗示、警告、
一方面反腐必须要推进,必须要大量动作,
另一方面专制官僚系统内部压强太大的话会失衡崩溃,
所以一面压,一面保护,
既讲仁义道德,以身作则,
又要 踏石有印 握铁有痕
既要加强官僚特权阶层凝聚力战斗力
又要逐渐清洗腐败,
安抚大众,
基本就是这个思路。
当然,反腐败的过程中会有很多各种概率的故事发生,
总体上,(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反腐败诉求将主动或被动推动中国政治改革(或revolution)和社会
文化传统变革。
可能持续大约10-20年时间。

控制快要失控的宣传口
当然问题在前三排
薛这种不姓赵欠嫖资的渣滓,没有啥好说的

dang的事情dang自己解决,借机生事dang可不允许
类似乾隆对封疆大吏和方面大员,该杀得杀,但是不显戮,怕物议多了白莲教借机生事

薛蛮子,李开复这些人在网上表现这么猖狂显然是有原因的

就是胤禩让旗人在茶馆里造雍正的谣,说明薛李的后台硬实力不行

有道理!

可是罪名也太过小儿科了吧,会不会也是心虚的表现?

NOD,这几年公知们确实猖狂到爆,没有前三排里面的人挺是不可能的。早就应该治了

其实光嘴炮倒也没有什么
听信这种人的本来就是无脑,不信这个也会信哪个
问题是有了网络大v这种放大器,性质就变了
就像本来上床才能传播的病毒,突然变成空气传播了

资产阶级必然要寻求与之低位相称得政治力量
治什么治? 拿什么治? 没治….

哈哈,大v对无脑的影响力绝对一流
共识网之类的对体制内小年轻影响力很大

薛这种没啥后台,财务自由的人,找乐子,图快活,又是美籍,所以口无遮拦

前几天新闻联播长篇大论了啊:意识形态和经济发展同等重要。
抓住媒体口,再动刀子搞些改革

意识形态缺理论武器

现在可有不拿钱,自身素质过硬,真正意义上的"公知"?

很少,这种人一般影响力不大,不受欢迎,成不了公知.造谣型,段子型,俏皮型公知才受欢迎.
中央只所以放任现在的这些所谓公知,就是知道这些人成不了气候.

时事造英雄
能不能出头, 一看大势,二看能力,三看对手的愚蠢

如果成不了气候,就不至于政府这么兴师动众了。
如今网络明显比CCTV更有号召力。
薛蛮子是标准的体制内既得利益者啊,不当戈尔巴乔夫,他如何能成为阿布拉莫维奇

他显然是体制外的人。
体制外的人如今也有很多获利者。

哪里兴师动众了,政府就动了个手指头而已.以前看起来有气候,是因为政府放任他们玩.
更有趣的是,没动手指头之前,某些所谓的公知纷纷示好表衷心.(具体可看薛都督在央视的表态)
这帮所谓公知不过是墙头草,投机客而已,民主自由,对他们来说不过是一门生意.指望这帮公知成气候,痴人说梦罢了. 要民主自由,首先就是不要盲从,还是指望自己吧.

杀鸡儆猴,以儆效尤
习CORE太子党出身,对舆论控制必然十分在意

这些家伙不是都是美国人吗?
怎么可以容这些人对内政指指点点?

说明无论是自己花钱嫖娼,还是法官嫖娼都要打击,P民还是比较赞自己花钱嫖娼!

核心:坚持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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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外楼: 记者刘虎被抓 律师抗辩警方涉嫌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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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虎被抓 律师抗辩警方涉嫌打击报复
Aug 31st 2013, 01:30, by 墙外仙

8月28日,几天前被北京警方以在网络传播"谣言"涉嫌"寻衅滋事"罪的从重庆抓捕的记者刘虎看见到了他的律师周泽和斯伟江。当天,从重庆赶来的刘虎的妻子、姐姐、一位北京媒体同行,给刘虎带去了衣物,存了一些钱。据刘虎妻子转述,8月23日上午,11点多,刘虎在家中上网,有人敲门,说是物业,刘虎的父亲开门,5、6个便衣一涌而入,抄走了刘虎的笔记本电脑和家中的台式机,没有留下扣押物品清单。

此后,刘虎被带上手铐,押往北京,关进据说是主要关押重犯的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刘虎也成为北京警方此次所谓打击网络谣言的运动中,目前为止被抓的最知名的媒体人。

昨天,刘虎的律师周泽和斯伟江向北京警方寄出了《关于刘虎被指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一案的律师意见书》。

律师们提出,刘虎检举四位副部级高官及其他低级别官员的行为,是公民正常行使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的行为,中国司法中,迄今无一例因网络发言的寻衅滋事罪判例; 北京市公安局将涉及公安系统高官的自诉性质的诽谤案件,作为公诉案件性质的寻衅滋事案件侦查,涉嫌假公济私,打击报复。

周泽和斯伟江提出, 刘虎所涉嫌的全部所谓"犯罪事实",均是在网上发布或者转发四位副部级干部及其他低级别官员涉嫌违法、违纪、犯罪行为。这一切的法律性质,均是言论,既未发生在寻衅滋事罪所必备的三维空间公共场所,也没有除言论之外的行动。

首先,刘虎对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的举报,是根据万州区相关国有企业员工对曾任重庆万州区委书记、重庆市副市长的马正其的举报材料,进行调查之后,确认马正其存在滥用职权的重大违法犯罪嫌疑,却无法通过媒体公开报道,不得已通过网络进行实名举报。

刘虎对陕西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的举报,是当地举报人因为被非法经营的娱乐场所人员打伤,躺在医院无钱医治,自己上网发微博举报又无人理睬,此人多次请求刘虎给其网上举报。为此,刘虎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线索进行了调查,但碍于调查手段,未能证实杜航伟被举报的问题,但也未能排除疑问,遂将自己调查的情况和当事人的举报信一并通过微博公开,要求国家有关机关,来调查核实。

至于陕西纪委查实,杜厅长个人并未接受性贿赂等结论,是在刘虎举报之后。此后,刘虎再未明知结论存在而再次举报。

对于上海高级法院代院长,原贵州省公安厅厅长崔亚东涉及房产、茅台酒等经济问题的举报。该内容系贵州省公安厅职工所举报,刘虎已经通过电话、私信等方式和这些员工进行询问,希望他们提供证据,同时,通过网络要求贵州省公安厅澄清,贵州省公安厅并未澄清。刘虎无非是将他人举报的内容,发在自己的微博上而已,并未自己捏造内容。

关于华润集团总经理宋林的举报,是山西记者李建军先举报,其发微博,刘虎也曾转发,李建军是知名的调查记者,也曾成功举报过相关官员,有一定的信誉。李建军的微博被删除之后,请求刘虎代为再次发布。刘虎代为发布该微博。该行为,本质上就是一种微博转发。

除此之外,刘虎发表或转载过的诸多揭露县级干部、厅级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的微博,均经过了调查,且很多干部已受到查处,例如最近正在开庭的陕西"表哥",即原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贪腐案,最早就是刘虎在微博上曝光并多次跟进。

周泽和斯伟江律师提出,刘虎以上的行为,在法律性质上,均属行使公民的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监督权利的行为。宪法对公民行使监督权的行为,不要求公民掌握百分之百的证据。要求每个举报人像上海法官嫖娼案那样,掌握确实的视频录像,是不现实的,没有公权力的介入,几乎没有一个公民,可以把举报材料做到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如果监督权要求公民有这么高的法律义务,那么,实际上,国家反贪机关、纪委,可以不存在。

会见时,据刘虎说,公安机关对他审讯时,讯问其为什么要发那些针对官员的微博,又为什么要删除一些微博,以为他可能存在其他的动机,并认为他仇视整个官员群体及官员所代表的政府。周泽和斯伟江认为,"这是一种诛心之论,或许也是官员群体不自信的多疑之举。"

周泽和斯伟江律师认为,刘虎的行为,不符合中国刑法293条规定了寻衅滋事罪的任何法定情形。

该条规定,寻衅滋事罪包括四种情形: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共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的。

此前,北京市的官方媒体援引北京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的说法:"将网络空间定义为公共场所,这是司法实践的一次突破。"

对此周泽和斯伟江认为,北京市公安局办案人员试图创造历史,但这个前提是,刑法必须修改。如果刑法的寻衅滋事罪可以扩展到网络言论,而且,寻衅滋事罪没有任何客观标准,那么可以说,自秦始皇以来到文革结束之间的文字狱,重新复活。

另一名知名律师刘晓原认为,"罪刑法定是刑法的基本原则,执法机关无权搞什么突破。如执法机关可以搞突破,等于是允许搞有罪推定,这比谣言要恐怖百倍。"

周泽和斯伟江律师认为,北京市公安局将涉及公安系统高官的自诉性质的诽谤案件,作为公诉案件性质的寻衅滋事案件侦查,涉嫌假公济私,打击报复。

此前,北京公安通过微博"平安北京"发布消息称,刘虎被以寻衅滋事追事,是因为制造传播谣言。按照我国刑法,对于言论涉及其他公民的名誉有影响的,或者对社会有恶劣影响的,前者有诽谤罪,受害的官员可以自诉,后者有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

刘虎所转发、发布的四位副部级官员中,有一位是陕西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另一位是前公安厅长,政法委书记,显然在公安系统也有深厚的人脉。在涉及公安系统的高官被检举之后,公安系统,将可能涉及的自诉案件,用错误的罪名寻衅滋事罪处理,让人难免联想到"打击报复"。

律师们在对刘虎的会见中了解到,侦查机关对刘虎的审讯中,特别着重讯问了涉及陕西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的微博发布情况。其在被抓之前,就曾有人提醒他要警惕,说陕西方面要整他。而这位杜厅长,在前往陕西任职期间,曾是公安部刑侦局的局长。

律师们据此质疑,"我们有理由怀疑,有人通过公安部假手北京公安,对刘虎进行打击报复。"

律师们提出,刘虎作为记者并没有特权,和数以几亿的全国微博用户一样,只是希望用微博来推进反腐败;网络鱼龙混杂,公民也没有司法调查权,难免导致一些官员无辜受到腐败指责,名誉受损,法律上对此并非没有救济。

网络举报对一个国家的反腐败,积极作用远大于消极影响。但以因言获罪则是历史的倒退。

对这波警方发起的网络反谣言运动,媒体人石扉客说,"给全国警察朋友们说句心里话:你们头顶国徽,肩扛盾牌,最高职业伦理就是任何时候都坚守宪法和法律,不跟风,不越矩,不放卫星,不搞运动,不借机整人。请相信,纵然有暗流与寒流,时代终究会前进,点滴都在人心。"

——-

关于刘虎被指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一案的

律 师 意 见 书

一,刘虎检举四位副部级高官及其他低级别官员的行为,是公民正常行使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权利,对国家工作人员失职违法行为的申诉、控告、检举权利)的行为。

刘虎所涉嫌的全部所谓"犯罪事实",均是在网上发布或者转发四位副部级干部及其他低级别官员涉嫌违法、违纪、犯罪行为。这一切的法律性质,均是言论,既未发生在寻衅滋事罪所必备的三维空间公共场所,也没有除言论之外的行动。

1,刘虎对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的举报,是根据万州区相关国有企业员工对曾任重庆万州区委书记、重庆市副市长的马正其的举报材料,进行调查之后,确认马正其存在滥用职权的重大违法犯罪嫌疑,却无法通过媒体公开报道,不得已通过网络进行实名举报的。对万州区相关国有企业员工举报原重庆万州区委书记、重庆市副市长、现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的问题,刘虎跟踪了八年时间。

2,刘虎对陕西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的举报,是当地举报人因为被非法经营的娱乐场所人员打伤,躺在医院无钱医治,自己上网发微博举报又无人理睬,此人多次请求刘虎给其网上举报。为此,刘虎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线索进行了调查,但碍于调查手段,未能证实杜航伟被举报的问题,但也未能排除疑问,遂将自己调查的情况和当事人的举报信一并通过微博公开,要求国家有关机关,来调查核实。对于杜航伟厅长是否涉及该案,刘虎曾经将杜的照片发给举报人,举报人说,非常相似,刘虎将原话贴在长微博上。刘虎发出的微博,二个小时之后被删除。但几个小时之后的凌晨,西安的警察就到受害人处做笔录;第二天,所举报的娱乐场所被责令停止营业。这说明部分举报内容是属实的。至于陕西纪委查实,杜厅长个人并未接受性贿赂等结论,是在刘虎举报之后。此后,刘虎再未明知结论存在而再次举报。

3,对于上海高级法院代院长,原贵州省公安厅厅长涉及房产、茅台酒等举报。该内容系贵州省公安厅职工所举报,刘虎已经通过电话、私信等方式和这些员工进行询问,希望他们提供证据,同时,通过网络要求贵州省公安厅澄清,贵州省公安厅并未澄清。刘虎无非是将他人举报的内容,发在自己的微博上而已,并未自己捏造内容。

4,关于华润集团总经理宋林的举报,是山西记者李建军先举报,其发微博,刘虎也曾转发,李建军是知名的调查记者,也曾成功举报过相关官员,有一定的信誉。李建军的微博被删除之后,请求刘虎代为再次发布。刘虎代为发布该微博。该行为,本质上就是一种微博转发。

除此之外,刘虎发表或转载过的诸多揭露县级干部、厅级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的微博,均经过了调查,且很多干部已受到查处。

刘虎以上的行为,在法律性质上,均属行使公民的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监督权利的行为。宪法对公民行使监督权的行为,不要求公民掌握百分之百的证据。要求每个举报人像上海法官嫖娼案那样,掌握确实的视频录像,是不现实的。事实上,上海法官嫖娼案中,也有否认,知道卖淫女被找到,才供认。就是说,没有公权力的介入,几乎没有一个公民,可以把举报材料做到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如果监督权要求公民有这么高的法律义务,那么,实际上,国家反贪机关、纪委,可以不存在。

刘虎在转发、发布上述微博时,完全是出于公心,出于社会责任。据刘虎说,公安机关对他审讯时,讯问其为什么要发那些针对官员的微博,又为什么要删除一些微博,以为他可能存在其他的动机,并认为他仇视整个官员群体及官员所代表的政府。这是一种诛心之论,或许也是官员群体不自信的多疑之举。

二,迄今无一例因网络发言的寻衅滋事罪,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均杜绝了这种可能。

刑法293条规定了寻衅滋事罪的四种情形: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共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的。

刘虎的行为完全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任何法定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7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不包括网络言论,均是网下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也是网下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也是网下的行为。人民法院的量刑指导意见所指寻衅滋事罪,也是网下的行为。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寻衅滋事罪的最新解释,也是网下的行为。

综上,无论刑法、司法解释中,对公共场所的定义和类推,均是在现实世界,而非虚拟空间,司法解释列举的街头,商场等,作为法律解释,只能解释为同类型场所,而不能扩大到虚拟空间,以及纯言论范畴。北京市公安局办案人员试图创造历史,但,这个前提是,刑法必须修改。如果刑法的寻衅滋事罪可以扩展到网络言论,而且,寻衅滋事罪没有任何客观标准,那么可以说,自秦始皇以来到文革结束之间的文字狱,重新复活。中国公众将回到道路以目的日子,走向法治国家的良好努力,会被葬送。

三、北京市公安局将涉及公安系统高官的自诉性质的诽谤案件,作为公诉案件性质的寻衅滋事案件侦查,涉嫌假公济私,打击报复。

北京公安通过微博@平案北京发布的消息称,刘虎被以寻衅滋事追事,是因为制造传播谣言。

按照我国刑法,对于言论涉及其他公民的名誉有影响的,或者对社会有恶劣影响的,前者有诽谤罪,受害的官员可以自诉,后者有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

刘虎所转发、发布的四位副部级官员中,有一位是陕西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另一位是前公安厅长,政法委书记,显然在公安系统也有深厚的人脉。在涉及公安系统的高官被检举之后,公安系统,将可能涉及的自诉案件,用错误的罪名寻衅滋事罪处理,让人难免联想打击报复。

特别值得警惕的是,我们在对刘虎的会见中了解到,侦查机关对刘虎的审讯中,特别着重讯问了涉及陕西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的微博发布情况。其在被抓之前,就曾有人提醒他要警惕,说陕西方面要整他。而据我们所知,刘虎微博检举的陕西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系公安部调任陕西任职官员。据此,我们有理由怀疑,有人通过公安部假手北京公安,对刘虎进行打击报复。

四,本案北京市公安局是否有管辖权,值得商榷。

公安机关是以犯罪行为地确定管辖。刘虎的所有发布、转发微博的行为,都在重庆,没有一个在北京。新浪微博的服务器在全国各地都有部署,(参见新浪微博技术部经理的访谈)。刘虎登陆新浪微博,用的是重庆的服务器,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案所涉及的事情,应该由重庆市公安局管辖,北京市公安局无管辖权。如果北京市公安局以新浪微博经营管理在北京为由确定管辖,那么全球所有登陆新浪微博的人发微博,北京市公安局都可以管辖;深圳市公安局可以对所有登陆腾讯微博的人发言有管辖权。这结论显然是荒谬的。辩护人认为,各地公安均应按犯罪行为地来管辖,否则,浙江公安抓了很多所谓网络造谣的案子,是否要移送给北京公安局?

五,希望侦查机关对刘虎的办案更规范,更文明。

据刘虎反映,公安机关是以检修水管的名义赚开其家门,将其从家中带走的。对刘虎的审判中,存在疲劳审讯、威胁等不规范、不文明的审讯方式。

虽然我们对刘虎的说法无法核实,但我们希望办案机关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以更文明的言行来体现首都警察的素质。我们在接触预审警官时,能初步感受温和和礼貌,而且,承办人也认可严格依法办事,并否认了相关行为。对此,我们只是将双方的陈述罗列于上,并希望警方能用证据来说话,而不要一味依赖口供,以致于为了取得口供而不择手段。

刘虎,作为记者,并没有特权,他和数以几亿的全国微博用户一样,只是希望用微博来推进反腐败;也和任何一个网民一样,他没有公权力,他对无法排除怀疑,又无法完全证实的官员贪腐线索,除了向国家司法机关递交举报材料进行举报之外,完全可以用微博等网络途径,向国家机关举报。《财经》杂志罗昌平记者,网络举报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就是同样一种行为,国家司法机关查实之后,刘已经被刑事调查,这说明这种举报是合法的,也是有效的。

虽然,由于网络鱼龙混杂,公民也没有调查权,也会导致一些官员无辜受到腐败指责,名誉受损,法律上对此并非没有救济,官员可以通过民事侵权诉讼,或者刑事自诉来对故意或者过失的行为进行诉讼。如果涉及传播恐怖信息的,国家公权力才会介入。这实际上是一个利益平衡的问题。网络举报对一个国家的反腐败,积极作用远大于消极影响。官员只能通过更清廉,更谨慎来为官处世。

我们律师理解杜厅长等可能很委屈,也很气愤。但是,作为位高权重的公仆,面对公民检举。理应以来国家机关的调查结论来还自己清白,以更勤勉的服务来赢得民众的信任。如果一旦被检举,就采取违规刑事打击,试图用高压政策来打压举报、言论,只能适得其反。事实上,陕西省纪委的调查结论出台也很及时,澄清面覆盖全国主要新闻网站,这完全说明了网络举报和国家机关互动,有充分的自我清洁功能,保护廉洁的官员,而打击腐败官员。

刘虎因网络举报而获罪,他的孩子才四岁,稚子目睹父亲被警察带走,幼小的心灵已蒙受伤害,我们希望,北京警方,能依法撤销本案,将他的父亲悄悄地还给他。谢谢。

刘虎的辩护人: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 斯伟江律师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 周 泽 律师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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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中共高层担心薄熙来会东山再起
Aug 31st 2013, 01:31, by 墙外仙

路透社引述接近中共领导阶层消息人士说,中共高层担心如果不重判重庆前市委书记薄熙来,对方可能有朝一日东山再起,也会让总书记习近平提出,反腐败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目标无法落实,会打击威信。

对于薄熙来在庭上自辩时态度强硬,消息人士认为,薄熙来是打赌中国会出现政治改革,届时自己就有机会卷土重来。

至于量刑,消息人士指出,被判死缓的前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指贪污的金额远高于薄熙来,预估薄熙来的刑罚,不会高于刘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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