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富王健林的老婆叫林宁,英文拼音LIN NING
犯事富豪的名字也姓 LIN LIN YU
序:之所以要公开以下内容,是因为关心我的朋友很多,一个是大家春节联系不上我有失礼之处,二是很多关注我旅途微信的朋友奇怪为什么到1月20日微信突然停了,三是犯罪嫌疑人虽被逮捕限制出泰国国境,但其目前仍处于保释阶段,通讯是畅通的,防止其在大连混淆视听颠倒黑白以便浑水摸鱼。以下事件均为本人亲历句句属实。即公开,不怕转发,将真相大白于天下,只为得到朋友们道义上的支持!
2013年1月20日,我同我太太自驾游骑行到黄山,当天晚上23:0左:0我们在黄山脚下的宾馆准备入睡时接到了我岳母从大连打来的电话,电话中我岳母泣不成声地告诉我太太,她的妹妹林琳在泰国溺水身亡!这晴天霹雳一般的噩耗传来,我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以为自己在做梦,但这就是事实。我太太瞬间陷入极大的悲痛之中不能自持,然而,我更担心的是远在大连的岳父母,尤其是我岳父,他的小女儿自小就视为掌上明珠一般,如何经受得起如此打击!同时也有些责怪通知噩耗的林琳的丈夫(犯罪嫌疑人)林友,为什么明明知道我岳父心脏不好,明明知道我们在外旅游,为什么不先通知我们回去再告诉老人,一旦老人有个三长两短该如何是好。
我当即决定连夜赶赴杭州,因我们此次出行为自驾游,当我冒着雨雪和崎岖的山路将车开到杭州,200多公里的路程足足开了近六个小时……于21日凌晨5点抵达杭州,将车放在我朋友处后,搭乘最早一班航班飞回大连……
大家应可以想象,家里已经乱成一团。稍事安顿后,我简单地了解了一下情况。原来在20号晚近23点,林友(犯罪嫌疑人)来电告知林琳于17号晚在自家泳池溺水身亡。他睡着了,早上醒来就发现林琳已经死亡。各位,看到这里,大家是否发现已经有疑点或不符合逻辑的事情?我岳父同他的小女儿感情不是一般的深,他们父女俩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有一个习惯,就是要不至少每天一通电话或至少一个短信互报平安,为这个我太太没少埋怨我岳父偏心,我才反应过来为什么从18号一直到20号,我岳父一直不停打电话跟我太太说他与林琳联系不上,我们也没多想,一位她在国外是不是有时不方便,一直安慰我岳父,但真是父女连心啊,父亲的担心终成现实!
冷静下来,我们分析了一下,我岳父从18号一直不停地打电话发短信,但电话没人接听,短信无人回复,包括给犯罪嫌疑人林友打电话发短信也是一样,一直到20号深夜接到犯罪嫌疑人林友的电话,林琳根本不会游泳,她绝不可能自己深夜独自游泳,他们泰国苏梅的别墅为四季酒店,是超六星级的度假酒店,我岳父岳母曾多次去过,我和我太太也去过,安全措施十分完善,根本不可能出现失足落水的可能,更何况是自家泳池!犯罪嫌疑人说他们当晚喝了一瓶红酒,随后他就醉的不省人事,直到早上发现林琳已经死亡。林友是干夜总会出身,林琳平时根本不喝酒,但也有些酒量,大家相信一瓶红酒就至于一个人酩酊大醉到天明,一个失足落水把自己淹死吗?
既然18号就出事了,为什么20号才通知家里?为什么明明知道我岳父有心脏病还要在我们没回来的时候直接告诉老人噩耗?为什么不事先通知我们等我们回来守在老人身边再告诉老人?用心之险恶可见一斑……
即使有这么多疑点,善良的老人还是相信了犯罪嫌疑人林友的话,开始着手办理林琳遗体回国事宜……我要说明一下遗体回国必须要有以下文件:1、死亡地政府开具的死亡证明,主要内容是死亡原因,这个很重要;2、夫妻关系证明;3、死者直系亲属的授权书。以上三个文件必须要经过中国地方公证处公证、泰国政府公证机关公证,中国驻泰国大使馆认证后方可将遗体运回。
好了,马上要到戏剧性的地方了。在我们办完犯罪嫌疑人和林琳的夫妻关系证明后,在22号下午,我岳父的手机响了,因为我岳父一直沉浸在悲痛中难以自拔,所以是我太太林青接的电话,来电者是辽宁省公安厅,问我们是否知道林琳在泰国遇难,我们说知道,省公安厅又问了一句,知道是如何遇难的吗?我们说是溺水,对方说不是,泰国警方初步判定是他杀!请我们立即同中国驻泰国大使馆联系!又一五雷轰顶!这还没反过劲来又接到了省出入境管理处的电话,内容几乎一样!我们立即同中国驻泰国宋卡总领事馆取得联系,领事馆随即发我们一份明码电报,真相终于逐渐浮出水面……
23号开始,犯罪嫌疑人拼了命似的催促我们给他父母的授权书,即使我们告诉他岳父心脏病复发在医院抢救他也毫不动心,就是一个劲的催……
1月29日,我和我太太抵达曼谷……1月31日我们去曼谷警察医院看望了林琳的遗体,曾经那么年轻美丽,那么善良的女孩子就那么香消玉殒了……同时,我们也做了遗体的保全手续,因为我们知道遗体的保全对今后案件在侦破的重要性,想想如果没有在23号接到领事馆的明码电报,遗体一旦运出,后果不堪设想……老天长眼!我们也拿到了法医鉴定报告,上面赫然写着"死者因脖子被勒或重压导致窒息死亡为他杀死亡!"此案开始惊天逆转!
目前此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等待犯罪嫌疑人的将是法律严厉的制裁!因此案还在侦办当中许多细节不便披露,适当时候会随时续集……
我们特别感谢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中国驻泰国宋卡总领事馆、中国台湾泰国商会、泰国华侨协会、泰国议会、泰国DSI、泰国苏拉警察总署、泰国苏梅警局的大力协助!同时要感谢泰国各大媒体对此案的高度关注!
我个人更感谢在我遇到人生挑战和磨难的时候,我的朋友们给予我精神和道义上的支持!谢谢你们!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万法皆空,因果不空!
本文免翻墙链接:谷歌镜像 | 亚马逊镜像
相关日志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