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4日星期二

墙外楼: 党政一体下的中国“两会”

墙外楼
网络热门话题追踪 
Grow your customer base.

Start a lead gen campaign on LaunchBit and cost-effectively grow your company today!
From our sponsors
党政一体下的中国"两会"
Mar 4th 2014, 01:08, by 墙外仙

霍默静

这个3月,没有阳春,没有花朵,只有雾霾,静静地悬浮在北京的地表,陪伴着今年的中国"两会"。

"两会"让中国的政治生活及新闻月历进入铺天盖地同质化又寡淡的半个月:中国政商学界各路精英齐聚北京,商讨大到中国未来改革发展,小到中国百姓民生的议题。而这些讨论,有多少成为真正的立法并付诸实施,无论是参会者还是会议的紧密记录者——媒体,都未必知晓。

如果说今年的"两会"与往年有何不同,那就是,中共十八大后,中国高层的权力结构发生显著变化,在执政党和政府之间,权力明显开始向前者倾斜,无疑会让今年的"两会"带上更多的"党性"。

中国新一届领导集体在上任后展开密集的反腐运动,与之相伴,各地各级权力结构发生诸多调整。这种调整,既包括形式上各种机构和小组的成立和负责人的任命,也包括政府行政权力向执政党的收归。

这一倾向的最近一次表现,是习近平再次成为"组长"——在"两会"召开前一周,习近平出任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这是继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之后,习近平担任的又一个执政党机构的领导。这一职位,也让执政党领导人的权力延伸到了更为细微的国家治理领域,即互联网。

习近平在这个小组的第一会议上阐明了它的工作职责,即"统筹协调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制定实施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不断增强安全保障能力"。也就是说,原由工信部承担的领导国家信息化建设的职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下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承担的管控互联网舆论的职能,以及各地公安部门承担的网络警察的职能,如今很有可能将收编于这个新设小组。

而全面深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就更为"全面",牵涉中国改革的所有领域。换句话说,今年中国总理李克强的政府工作报告,作为对过去一年政府工作和改革的总结,虽然将由人大审议表决,但实质上,将更多是向这个小组汇报。外交部长、最高法和最高检的报告也是如此。

在这样的权力格局调整后,今年的"两会",实可看作是对"党政分开"这一曾经的改革愿景的告别。"党政分开"的提法在胡温时代已在淡化,如今中国的权力结构则已在主动朝"党政一体"靠拢。

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国政治改革起步之时,为了纠正文革时期党政不分、过度集权造成的问题,邓小平就提出了"党政分开"的设想。前国家总理赵紫阳在1987年的一次讲话中专有一部分谈《关于党政分开》,原文的表述是:"政治体制改革,首先是领导体制改革。党政不分、以党代政这个问题不解决,整个政治体制改革都无从展开。"之后,"党政分开"被写入中共十三大报告。

但"党政分开"作为一个现代国家意义上的改革愿景,在中共十四大之后,却没有再出现在涉及政治体制、行政改革的正式文件中,尽管它也没有被彻底否定。2011年时任中国总理的温家宝在达沃斯年会上曾再提"党政分开"。中共十八大之前,在2013年4月中国国家行政学院举行的行政体制改革论坛中,"党政分开"也一再被体制内的学者提及。

中国政治学者任剑涛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前撰文指出,"一个现代政体的建构和对于政治现代化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政党改革,已经成为中国是不是都能够避免改革失败,并真正走上现代国家健康发展轨道的决定性条件"。

可见,在习近平开始真正执掌权力之前,党政分开仍是一种可能的政改选择。

目前的情况却是,中国一面拿出了"史无前例的改革方案",一面却在走向非现代国家化方向的"党政一体"。那么问题就出现了,"党政一体"究竟意味着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走向了停滞,还是说,在改革四面遇阻之际,"党政一体"是突破阻力重启改革的唯一路径?

但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向执政党集权都会带来风险。习近平说要"将权力关进笼子里",显示他也意识到了这样的风险,但"笼子"本身由谁制造和监管?用今年"两会"首场新闻发布会上政协发言人吕新华的一句话来说,就是"你懂的"。

本文免翻墙链接:谷歌镜像 | 亚马逊镜像

相关日志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