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31日星期五

墙外楼: 政府对李娜的奖励绝不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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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李娜的奖励绝不愚蠢
Jan 31st 2014, 00:59, by 墙外仙

章诗依

湖北省政府奖励澳网新科冠军李娜80万元,奖出骂声一片。已有论者指出,从公共财政角度,这笔锦上添花的奖励于法无据。笔者认同这一观点。

从李娜角度,不缺这笔钱,但也不好拒绝。她的接受,可以理解。早前李娜曾经把来自政府的奖励捐赠给孤残养老院,说明她处事的灵活,更显示其头脑足够清醒。

一掷80万的湖北省政府花钱买了个骂名,似乎做了冤大头。至今,压倒性的舆论是,湖北省政府对李娜的奖励既师出无名,又奖非当奖。言下之意,这笔钱花得愚蠢而随意。对于这一点,笔者有不同看法。

湖北省政府豪奖李娜,从效果看虽不理想,但从动机角度推敲,却并不简单,相反,此举尽显经济人理性,其背后的动机,同样基于精明的计算。

地球人都知道,在李娜那里,打球只是一门生意而已。这一点,她自己并不羞于承认。李娜的团队,也颇富商业运作能力,澳网决赛直播时5个著名品牌的电视广告已充分说明问题。在回答记者遇到困难时坚持的动力是什么这一问题时,李娜曾坦言:"奖金啊!"。此番成功折桂澳网,对李娜而言,当然有荣誉,也有成功挑战自己的心理满足,但更重要的,是成功地做成了一单大生意。

天底下,只要是正当生意,就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从这个角度说,李娜打球挣奖金,与卖馒头挣钱养家糊口没高下之别。那么,政府为什么不去奖励成功地在汉口卖了一锅馒头的你或我呢?

原因很简单,李娜的生意与卖馒头有个不同之处,那就是它有个溢价,这个溢价就是名气,它凝结于李娜这两个字之上。可以设想,李娜如果没有名满天下,而只是无声地做成了一单毛收入为1400万元人民币的生意,政府还会屁颠屁颠地拎着钱跑过来吗?

说穿了,奖励名满天下不差钱的李娜,政府所图的,其实不过是想分享李娜的这个溢价。这个溢价,除了能带来巨大商业价值的名气,还包含了人们附加其上的民族自豪感。奖励李娜,就搭上了这列正风驰电掣的李娜号荣誉快车,就是在向世人宣示:李娜的荣誉,我与有荣焉;奖励李娜的政府,就像一个不请自来的客人,强行出现在别人盛大的Party上,以获取虚荣的收益。

所以,政府奖励的,其实不过是"李娜"这两个字而已。这一点,你懂,我懂,娜姐也绝对懂。

对于一个省级政府而言,80万不是个大数目。如果程序正当,说实话是笔好生意。遗憾的是,湖北省政府花的这笔钱,起码在程序上欠缺透明与正当性,而如果没有正当程序,政府的奖励行为无异于花别人的钱请客,越大方越可疑。

以是观之,政府对李娜的奖励,绝不愚蠢,但却是蛮横的。从李娜角度而言,它形同强行入股,来分享李娜创造的荣誉收益;对于湖北的纳税人而言,政府不经自己的同意而用自己的钱去奖励一个刚刚做成一大单生意的人,其蛮横性更自不待言。

政府的奖励也伤害了一些热烈的爱国者。这么多年来,李娜始终不吐"感谢祖国"这句话,拒绝向祖国缴纳这笔荣誉税,始终是爱国者们的心头之痛。在他们心中,政府花这笔钱,难道不是在奖励一个白眼狼吗?

其实,李娜和国家不过是生意伙伴而已。从2009年1月开始单飞起,李娜和网管中心即已商定,她比赛奖金的8%与商业收益的12%上交中心。这意味着,国家对其早年的投入,已折成股份,二者之间,是不折不扣的生意伙伴关系。这就可以理解,为何李娜坚持不说"感谢祖国""感谢组织"之类的话了——伙伴之间,买卖做得好,数钱之余,只需要庆祝就是了,有必要你谢我我谢你的吗?

李娜赢球,李娜赚钱,本身就是个很美很励志的故事,这已经够了。至于那些宏大叙事,包括政府的奖励,都很浮云。此外我相信,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如果哪一天谁卖馒头卖得上了CNN头条,政府也一定也会哭着喊着来入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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