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6日星期四

墙外楼: 惑众妖言,还是先知祥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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惑众妖言,还是先知祥瑞
Jan 16th 2014, 00:45, by 墙外仙

侯虹斌

谣言往往被定义为没有事实根据的传闻,或捏造的事实。所以,不仅是咱们现在,古代一样讨厌谣言。今天的谣言也管控,不过多数是禁言、销号,一小部分人会因此被拘留,而且也多是因为触犯了当地领导的利益。若是放在中国的古代,那就严重得多了。《礼记·王制》记录了四种应当诛杀的言论罪:"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行伪而奸、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此四诛者,不以听。"

这四种言论罪不允许犯人争讼和辩论,叫做"不以听"。在秦汉律中,妖言、妄言、诽谤、非所宜言,都是严重的言论罪名,也都有对上不敬之意,这些是可以诛杀的。

言论罪是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举常见的"妖言惑众"的妖言为例。"妖言"的"妖"不是指什么妖怪,而是反常、怪异的言论,就像《汉书》里把奇装异服称为"服妖"一样。《礼记·中庸》云,"国家将亡,必有妖孽",秦始皇发现了刻着"始皇帝死而地分"的石头,除了销毁石头,还把住在附近的老百姓全部抓来杀了,就是因为这种"妖言"有代天谴告之意。汉儒们更把它变成"天谴灾异"的理论依据。司马迁的外孙杨恽,就因"妖言"而被腰斩的(不少学者认为这是最早的文字狱)。

然而,同在西汉一朝,有时候"妖言"罪是族诛的大罪,至少是大辟;有时候吧,这种"妖言",又偏偏很受欢迎,甚至受到鼓励。

最值得玩味的是甘忠可"再受命"一事。汉成帝时,齐人甘忠可作了两本书,声称"汉家逢天地之大终,当更受命于天,天帝使真人赤精子,下教我此道"。这就是说汉家气数已尽,要改朝换代了。这还了得,这种"假鬼神罔上惑众"之言,马上被大臣们上书投诉,成帝把甘忠可捕入狱,他在狱中死了。

这时,这是"妖言"。

到了哀帝一朝,甘忠可的弟子夏贺良拿着同样一套理论去忽悠哀帝。当时,哀帝身体不好,天灾也多,国运不济,他就听从了夏贺良的劝说,采用了"再受命于天"的办法:皇帝人不换,换了年号,又把自己的帝号变成"陈圣刘太平皇帝",想用这种办法骗过上天。"妖言"又成了好建议了。

这当然行不通。"再受命"之后,哀帝身体还是差,天灾仍然不断,国运也还是不行。哀帝只好杀了夏贺良。想必是因为这是没有效果的"妖言"。

到了王莽篡了帝位,改汉朝为新朝时,居然又翻出了甘忠可、夏贺良的"再受命于天"的说法,并把这作为篡位的理论依据。王莽称,哀帝时改元为"太初元将元年",其实是理解错了甘和夏的意思啊,元将元年,指的是应该由我来改朝换代啊,原来甘忠可和夏贺良说的都是对的啊,这些预言都应该应在我身上啊。

这时,"妖言"又不妖了。

很显然,哪怕是胡说八道,也要看当时的统治者是否需要。不需要,你就是死罪,需要,你就是先知。

哀帝时期,还有一次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妖言,即"西王母行筹"。西王母在东汉画像石、画像砖上常出现,但在西汉的时候,西王母的身份和神谱中是个什么地位,暂时还没找到更多证据。在哀帝建平四年(公元前3年),出现了一次遍及全国、延续达大半年的"西王母传行诏筹"的恐慌性群体事件,号称"佩此书者不死"。《汉书》中对此记录了四次,记录了这次事件中,百姓震惊,"道中相过逢多至千数",有时百姓会聚在一起祭拜西王母,有时则夜持火上屋,击鼓号呼相惊恐。经历二十六个郡国,一直到京师,规模空前。

如此大型的骚动,自然朝中震动。哀帝的宠臣息夫躬建议整饬武备,斩一郡守;而更多的人认为这次"行筹",是对哀帝重用佞幸的警告。众怒难犯,结果哀帝只好罢了息夫躬等宠臣。

这是一次典型的妖言。本来处置了,平息了,也就算了。谁知道,十来年后(公元9年),王莽又翻出了这件事,而且,把这次传销一样的群体事件变成了老天派来的使者。原因这一年是王莽成功篡汉,建立了新朝,立自为帝。怎么安置他的姑母、汉朝皇太后王政君呢?他把她册为"新室文母太皇太后";为了进一步说明王太后的地位,他称,哀帝时期的"世传行诏筹",所指的西王母就是王太后,当时就出现了祥兆,应当把王太后拜为历代之母。

结果,典型的惑众"妖言"又成了大好事了。

这种一朝天子一朝"妖"的事,并不专属于王莽,多得很。像成帝时期,日食地震甚多。每次成帝都召集大家来商讨对策,看看是什么引至了上天的震怒。凡是说日食是因为"王凤太专权"的人,基本上都遭到清算;凡是说原因是"皇后太专宠"的,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拔。也可见,同样是"妖言",待遇怎的就差别这么大!

同一句话,此一时,你是谣言;彼一时,你是佳兆。你想掌权而不得时,便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你已掌权了,口号便变为"君权天(神)授"。

虽则,西汉在吕后元年(公元前187年),就有下诏:"前日孝惠皇帝言欲除三族罪,妖言令,议未决而崩,今除之。"实际上,这个妖言令还是随时可以拿出来用的,即便不是直接拿这个罪来诛杀,但也往往是在这里种下因果。中国的历史上,比犯罪更大的罪过,是说错话、站错队;前者不过是小节,后者才是致命地"犯了政治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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