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1日星期三

墙外楼: 宋志标:政治辩护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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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志标:政治辩护的限度
Jun 11th 2014, 04:59, by 墙外仙

北京所发生的事情不同于其他地方,往往带有特别饱满的、愿意为政治提供索隐的特点。过了敏感的月份节点,律师浦志强还没放出来,警方拒绝了取保候审的请求,认为取保会"发生社会危险性"。说这个话当口,斯伟江律师拟担任浦的辩护人,赴京要求会见浦。
不过,事情很快有了变化,斯伟江最终接受张思之、及浦志强家人的看法,退出了浦志强案。在接二连三的消息传播中,张雪忠发帖,沿用低调的语气,对转换辩护主旨提出了建议。换句话说,张认为前一阶段的去政治化变化策略没错,但应该启动政治辩护。
将斯伟江赴京辩护转暂缓、张思之坐镇、加之张雪忠诉求放在一起看,也许可以这么认为:政治辩护与否,正浮现出来,成为一个相当敏感的策略选择。或者说,不止是个策略上的进退考量,可能还涉及到能否将浦志强推向某种标签化境地,说来也费思量。
上海杨海鹏在微博上连续发博,提出警示,大意是:有人希望将浦志强推到某个政治标签上,作为某种政争的筹码云云。杨的立场很明确,他反对将浦案朝着政治辩护的方向推动。这就指向某种阴谋论的东西,说也说不得,可似乎自成一种逻辑。
随着去年以来强化的新一轮遏制,政治辩护似乎成了酝酿政治反对的"借力打力"。先是用"政治反对"收复了改良声音,一部分民间异见人士明暗汇流,发展成为联合性质的统一表态与做法。政治辩护成为应对政治压制的消极手段,试图在被动中磨砺政治光晕。
张雪忠对郭飞雄案的辩护,就是很明确的政治辩护。就是说,既然在法庭上无法取胜,就利用法庭内外作为政治宣讲的场合,将审判演化为加冕的仪式。在使用这个策略过程中,将当事人作为独立的"政治反对者",赋予意义,政治辩护构建政治形象。
对许志永等人的案件,也遵循了这个辩护策略。法庭和辩护词合二为一,成为政治辩护的场所与政治辩护的文本。每一个案件,都被政治辩护打磨出来,乃至于续接政治反对的谱系。大大小小的案件,都在政治辩护的视野中,只是在操作轻重程度上有所区别。
具体到浦志强案在现时的情况,是政治辩护的"好材料",但这就意味着可以将浦志强"政治化"?这个后果是不是浦志强希望的?是不是其家人愿意承担的?就此揣测,张思之对浦案的辩护方式之持重考量,以及斯伟江暂时保持不介入,都是为了消除政治辩护的色彩。
斯伟江和浦志强在过往的案件辩护中,留下过许多脍炙人口的辩护词,比如"正义不在当下,但我们等得到"等等。但在他们的这些办案实践中,尽管吸取了政治辩护的某些表达手法,比如对司法不正义的抨击,但他们所行的并不是政治辩护,这个区别还是很明显的。
这是区别主要看对当事人形象的塑造。哪怕是控诉纪委办案,或者针对劳改掀起一系列诉讼,浦、斯都不是将委托人塑造成政治反对派,而是将他们阐释成不义制度的受害者。他们对审判者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而不像政治辩护那样给予根本否定,这两下的悬殊容易辨别。
将政治遏制策略包装成"依法办案",是因为掌握主动权,从而在政治化上处于优势地位。一旦辩护者采取政治辩护,则意味着将自己和委托人纳入政治化轨道,结果将更加不利;而如果采用法律辩护,又因政治化背景受掣肘。政治化游刃有馀,映衬政治辩护的限度,局面难分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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