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1日星期一

墙外楼: 刘汉案分七案在五地开审 律师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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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案分七案在五地开审 律师质疑
Mar 31st 2014, 03:12, by 墙外仙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 罗洁琪)3月31日上午8时30分,刘汉等人的涉黑案一审开庭。尽管此前36个犯罪嫌疑人由同一专案组经办,并且作为同一个案子移交审查起诉,但最终案件被分拆为7个案子,36个被告人在5个法院受审。对此,律师提出了质疑,认为分案审理不利于事实查明和被告人权利保障。
  这五个法院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通山县人民法院、赤壁市人民法院、嘉鱼县人民法院。其中刘汉在咸宁市中院出庭受审。
  31日上午一大早,咸宁市中院门口设置了长达数百米的临时防护栏,法院正门对着的咸宁大街,法院一侧的街道封路。
  刘汉是昔日四川省富商,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局主席,曾任九届四川省政协委员,十届、十一届四川省政协常委。据财新网此前报道,刘汉与商人周滨有生意往来。(相关报道参见:刘汉与周滨的两次商业合作,【刘汉兴衰调查之四】周滨的生意伙伴)
  2013年3月刘汉刚案发时,是因涉嫌窝藏、包庇等严重刑事犯罪被调查的。警方指被包庇者是刘汉的弟弟刘勇,他身负公安部通缉令,涉嫌故意杀人。
  据咸宁市检察院指控,1993年以来,刘汉与刘维(刘汉弟)、孙晓东等人通过在四川广汉、成都等地开设赌博游戏机厅、经营建材、从事期货交易等活动逐步积累经济实力。1997年,刘汉、孙晓东在四川省绵阳市注册成立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汉龙集团"),并以该集团及其它经济实体为依托,伙同刘维等人逐步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
  起诉书称,该组织内部分工明确,刘汉负责决策和指挥整个组织的运转,孙晓东负责执行刘汉指示及汉龙集团日常经营管理,刘小平负责汉龙集团财务管理,通过汉龙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经营活动聚敛钱财,以商养黑;刘维主要负责领导曾建军等充当打手保镖,为该组织排挤打击对手,以黑护商。
  检方指控,刘汉、刘维等36人无视国家法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称霸一方,在四川省广汉、绵阳、什邡等地及部分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其中,故意杀人5起致6人死亡、故意伤害2起致2人死亡、非法拘禁1起致1人死亡。此外,被告人还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求保护,巩固和扩张其社会影响力。
  检方指控刘汉、刘维等人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经营罪、串通投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窝藏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等。
  36名被告人为:刘汉、唐先兵、刘岗、刘小平、孙华君、缪军、李波、车大勇、仇德峰、肖永红,刘维、文香灼、旷小坪、袁绍林、张东华、田先伟、孙长兵,曾建军、张伟、曾建、闵杰、李君国,陈力铭、钟昌华、王万洪、黄谋、郑旭,桓立柱、詹军、王雷,旷晓燕、刘光辉、刘淼,刘学军、刘忠伟、吕斌。
  根据该组织成员所涉及的各项具体违法、犯罪行为,咸宁市检察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向刘汉、唐先兵、刘岗等10人提起诉讼。刘维等7人也被控故意杀人罪等15项罪名,在咸宁市中级法院另案起诉。3月31日,另有5件相关案件在咸宁市下辖的各法院同时开庭审理,7案共涉及被告人36名。
  值得注意的是,被咸宁市检察院定性为犯罪组织三名组织、领导者之一的孙晓东不在前述36名被告人之列,他被另案处理。
  除自然人外,汉龙集团也被指控单位犯罪,被诉犯有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据此前警向检方移交的起诉意见书披露,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为刘汉等人控制的汉龙集团、宏达集团等公司做托盘,给"汉龙系"提供融资,通过虚假增值税发票虚增业绩、滚大规模。六年合作虚开增值税发票税额近50亿元,价税合计332亿。(相关报道参见:刘汉与五矿的暗黑交易),不过,五矿有色和宏达集团并未被控单位犯罪。
  刘汉辩护律师之一,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宣东告诉财新记者,分案不利于保障辩方在庭审中的基本权利——质证权。因为原本可以当面互相质问的被告人被分隔到几个法庭,会让案件事实难以查明,不利于被告人诉讼权利的保障。
  刘汉等36人涉黑案由一个专案组侦办的,而且由侦查机关同案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宣东认为,"共同犯罪,共同诉讼",这是基本的诉讼原则,分案起诉,分案审理,于法无据。
  此前的3月10日、11日,法院曾召集公诉人和多名被告的辩护律师举行庭前会议,其中的重要内容就涉及程序问题。宣东等律师在会议上申请恢复一案审理,但是未被法庭采纳。
  宣东律师说,该案涉及大量的言辞证据,是多个被告人的供述,由于法庭坚持分案审理,他就再申请被分流到其他案件的被告以证人身份在刘汉案中出庭,对其涉及刘汉供述的真伪进行质证。法庭是否最终采纳,目前尚未知晓。
  宣东告诉财新记者,他六次会见刘汉,最近的一次是开庭前夕,3月29日。对于当前的局面,刘汉认为,他的商业成就"是在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的指引下、通过自己努力发展起来的",他感谢党,也感谢国家,对社会有感恩之心,不愿意做伤天害理的事。对于检方指控的很多犯罪事实,他对律师说,他并不知情,愿为自己做无罪辩护。
  宣东认为,就检方提供的证据来看,在刘汉被诉的15项罪名中,至少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故意杀人罪很难成立。根据检方指控,五件故意杀人案中,三件刘汉事后才知;其余两件为孙晓东传达刘汉指示,在孙晓东不出庭的情况下,很难确认这一供述是否属实。
  宣东告诉财新记者,他已经向法院申请视频直播刘汉案的庭审,向媒体和公众公开庭审细节,因为公开是公平公正的保证。宣东也呼吁媒体客观报道,在刘汉被审查起诉阶段,曾有媒体将刘汉定性为血债累累的"黑老大"。他认为,这是"媒体审判",违背了新闻和法律的原则,有可能影响司法的独立。
  宣东认为,"刘汉犯了什么罪,就应该判什么罪,不能人为拔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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