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年来,美国税务部门一直对离岸账户保持基本无作为的状态。不少人因此钻空子在海外保留了秘密资产,还不用对国家交税。不过,好日子很快就要结束了。
美国华尔街日报报道,美国自2009年开始加强海外帐户资产监管后,数万名美国纳税人已承认拥有未申报的帐户,并为此支付了高额罚款,80多人遭到刑事起诉,一些人已因此入狱服刑。
今年,美国对海外帐户监管行动最具影响力的部分——《海外账户税务遵守法》(FATCA)的一项条款将于7月生效。
法案条款要求外国金融机构向美国税务局通报帐户持有人的信息,包括在美国和在海外出生的美国公民以及绿卡持有人。那些在墨西哥过退休生活的美国公民、出生在德国但在美国工作的绿卡持有者、出生在香港但在英国求学的绿卡持有者等,只要他们拥有非美国的金融帐户,就会受此条款约束。
拒绝与FATCA合作的外国金融机构将受到美国的制裁,例如禁止进入美国市场等。拥有秘密海外账户的人士将在利息等报偿上面临30%的自动扣缴率。
被课以30%自动扣缴率的帐户持有者将面临一个困难的选择:要么放弃那笔钱,要么向国税局申请返款,但这就等于告诉国税局自己可能违规,返款也很难获得。
对于有意逃税的人士来说,代价将更为高昂,其中包括超过存款许多倍的罚款,甚至可能面临刑期。
包括瑞士、开曼群岛在内的近20个国家和地区已与美国签署或者接近签署协议,以放松税务信息通报规则。包括以色列和新加坡在内的近30个国家正在与美国就此举行会谈。中国也就此采取了试验性的一步,香港地区已就此立法,并可能会与美方就此达成协议。
但为什么这些国家和地区愿意协助美国国税局呢?原因之一自然是为了进入美国市场。之二则在于,美国会对这些国家和地区提供一些"对等信息"。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公民也有可能在美国持有秘密账户,而美国则会投桃报李,向相关国家和地区提供这些人的信息。例如墨西哥就已与美国财政部签署双边的FATCA协议。去年4月,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和英国都表示有意与美国交换FATCA协议相关信息。
在FATCA的影响下,有不少身居海外的美国公民表示很难开办或保留海外金融账户。也有不少人正在考虑放弃美国绿卡或脱离美国国籍。
目前,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海外帐户所有存款只要超过1万美元,需要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向美国财政部提交外国银行帐户报告。
此外,居住在美国的单身人士,如果外国金融帐户存款超过5万美元,报税时需另向国税局填报8938表。居住在海外的美国夫妇,如果外国金融帐户存款超过60万美元,报税时也需另外填报8938表。
但这两种表格都不需要填报艺术品、不动产和直接拥有的外币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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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美国的国税局很厉害,有谁科普下没?
简单的说就是美国那边一般犯罪是按"无罪推定"原则,只要没法证明你犯了罪就不能判刑,比如辛普森杀妻案因为证据问题被无罪释放了。但是国税局按照的是"有罪推定",只要你不能证明你的全部收入都缴了税了,你就是偷税的就能关你。好多黑手党大佬犯罪都能有马仔顶缸,最后都让国税局按偷税给弄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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