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内地"新土改"系列政策有望"破冰",相关部门或将密集推出一系列"新土改"政策措施,包括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等,未来大规模大范围的"土地流转"试点改革已是大势所趋。
所谓"新土改"即以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为主的新一轮土地改革。
新华社旗下《经济参考报》引述多位业内人士预测,明年相关部门或将密集推出一系列新土改政策措施。除了修订《土地管理法》,颁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还可能部署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报道指有消息称,相关政策有望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的有偿出让、交易方式、收益分配方式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决定,"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1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称要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夯实土地权能是基础,完善征地制度是关键。
多个中央级别的会议也对未来土地制度改革做出了明确的规划,要求"试点先行"。地方政府方面,逐渐放开了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限制,经过确权后,那些将自己的土地流转出去的村民,既不用再关心土地,可以放心外出打工,还可以获得"流转"后的稳定增值收益。
但目前土地流转改革试点在各地处于"各摸各的石头、各过各的河",但"资本入村"过程中农民失地"出局"风险也引发关注。
比如,流转中出现"以租代征"苗头,农民存在失地风险;"打包租地、搭车征地",需求不足导致的流转率"虚高";甚至出现农民在违背自己意愿的情况下被迫离开自己土地。其他方面的隐患还有:将非经营性建设用地强行转化为经营性建设用地,强制农民进行土地流转,甚至占用农民耕地等乱象在各地时有发生。用地失控现象屡见不鲜,侵害了农民自身的权益。
土地流转用途缺乏更细化的管理规定,"资本入地"也缺乏相应的退出机制。有些试点地区,农村土地经营权过度集中在村委会手中,村干部与农民信息严重不对称,农民缺乏话语权和决策权。究其根源是目前土地流转进入门槛不严,从而对进入的工商资本缺乏有效监管和制约。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谈到"新土改"时曾明确指出,土地改革有3条底线不能突破:第一,不能改变土地所有制,就是农民集体所有;第二,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农地必须农用;第三,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损害农民的基本权益。
在业内看来,未来大规模大范围的"土地流转"试点改革已是大势所趋。因此,当前亟待建立和完善的是,鼓励土地流转和保障农民权益的双向配套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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