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0日星期二

墙外楼: 许志永案起诉书曝光 主要“罪行” 为推动教育平权与官员财产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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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永案起诉书曝光 主要"罪行" 为推动教育平权与官员财产公开
Dec 10th 2013, 05:33, by 墙外仙

@王晓渔: 认真阅读了一份起诉书,学习体会到三点精神:一、如朋友聚会,之后没有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聊天内容,叫做"聚会密谋";二、如在公共场合打出横幅,警察阻 止之后离开,叫做"以逃跑方式阻碍民警执法";三、"国家不是党的私家花园"、"要求领导人公布财产和子女国籍",均属粗鄙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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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2月9日)上午,知名的公民运动组织者、法学博士许志永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起诉书被披露。在7月16日被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刑拘、8月22日被批捕,许志永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被羁押半年后,北京市公安局向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提交了这份审查起诉书。

这份起诉书指控许志永利用"财产公示"、"教育平权"等话题,组织、策划、实施了一系列在公共场所张打横幅、散发传单,在国家机关门前"聚集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触犯《中国刑法》第291条之规定,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起诉书使用了许多如"指使"、"伙同"、"煽动"、"造谣"、"网上勾连"、"密谋"等贬损性的用语描述许志永的工作,但实质内容更多是介绍了许志永最近几年推动非京籍家长的子女教育平权的游说和意见表达,以及推动官员"财产公示"两项社会运动。

例如,起诉书在描述同案袁冬、张宝成等人在展示呼吁官员公示财产的横幅,指责其"言语粗鄙",又指他们声称"国家不是共产党的私家花园"、"要求领导人公布财产和子女国籍",这一现代政治生活的基本的要求,在起诉书起草者笔下,竟成罪行。

因此,许多通读起诉书的网友纷纷表示,起诉书虽然罗列了许志永的所谓许多犯罪细节,但事实上读起来更像是某位热心公益的公民行动者的荣誉史。

教育平权

根据这份起诉书,2009年底至2010年初,许志永受王功权"指使"设立了教育平权项目后,许志永、王功权等人组成决策委员会多次开会研究如何推动该项目。

此后,许志永利用个人影响力多次参与非京籍家长群体聚会,并通过聚会商议、"网上勾连"、印制宣传材料、当街散发宣传材料、发表微博、文章等形式,多次"煽动"非京籍家长群体赴教育部门聚会,向政府部门施压。

许志永主持的公盟,在北京虽然几经打压,多次变更,并牵涉进之前的税案等,但其仍属合法注册的非盈利机构。

这份起诉书指责许志永,"责成林峰专门负责教育平权捐款账户的记账管理并支付林峰工资,找到非京籍家长群体代表孟凡玲负责学生家长联络、报销车马费、签名费并支付孟凡玲工资",似乎试图将合法的非盈利组织的内部财务运作抹黑为某种犯罪合意。

据起诉书所述,在许志永等人的"组织、策划、煽动"下,发生了包括"7.5、2.28"在内的多次非京籍家长到教育部门聚集滋事案件,其中:1.2012年7月,许志永经与学生家长聚会密谋,并多次发布微博煽动非京籍家长群体前往教育部请愿。

在许志永的"组织、策划、煽动"下,2012年7月5日,有百余名学生家长赴教育部聚众滋事,期间"歪曲"中国国教育政策,"辱骂"教育部官员,且不服从公安警员管理,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

起诉书又介绍,2013年1月25日,许志永、王功权、丁家喜等人在上岛咖啡聚会,商定"鼓动"非京籍家长群体于2月28日到北京市教委聚集造势、施加压力。后许志永、王功权等人分别通过发布微博、群发短信、制作散发传单、名片等方式进行"煽动"。

在许志永、王功权、丁家喜煽动下,2013年2月28日,百余名学生家长前往北京市教委聚众滋事,且不服从公安警员管理,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

据中国的现行法律法规,这些非京籍在京就读学生的家长的"上访"意见表达,似乎并不违法,此前包括教育部、北京教育局方面多次有官员与他们见面沟通对话、并曾出台了非京籍学生在京报考"高职"等政策。

虽然沟通难称顺畅,这些政策松动也未必令这些家长所代表的群体满意,但在北京市警方描述下,这些事件都成了许志永的罪行。

官员财产公示

许志永推动的官员财产公示运动,很可能是最终导致其受到官方打压的导火线。

起诉书描述,2012年9月11日,许志永"伙同"丁家喜、赵常青等人聚会,商议开展"财产公示"活动。后许志永、丁家喜、赵常青、李蔚、王永红、孙含会等人又多次"聚会密谋",继续商讨开展"财产公示"活动具体细节。

为扩大活动影响,他们达成要上街散发传单、张打横幅的共同决议,又经商议后统一出资制作了传单、横幅等物品,并分发给相关涉案人,使该活动从"在互联网上征集签名"遂步升级到"上街张打横幅"等"非法"活动。

此处,不知北京警方依据哪条法规将"上街张打横幅"列为"非法"活动,或者只能理解是起草起诉状的警员的无奈"高级黑"。

官方起诉书描述,在许志永、丁家喜、赵常青、李蔚等人的组织、策划、煽动、带领下,自2013年1月以来,北京市发生包括"1.27、2.23、2.24、3.09、3.31"在内的,多次由多人实施的在"朝阳公园、清华大学、中关村广场、西单广场"等公共场所,张打横幅、散发传单、"造谣演讲"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

2013年1月中下旬,许志永、丁家喜、赵常青、李蔚、孙含会、王永红等人在上岛咖啡聚会,决定1月27日到朝阳公园南门张打横幅,由王永红来具体组织活动,孙含会邀请记者到现场围观。

起诉书此后叙述了包括李刚、袁冬、丁家喜、马新立、李焕君、张宝成等人参与的多起展示横幅,呼吁官员公示财产的行为。起诉书中指,横幅是许志永等人"先期制作并发放"。

最典型的一次可能是3月9日在中关村广场及家乐福门前的横幅展示。

起诉书指控,袁冬、张宝成等人在张打横幅过程中"言语粗鄙",声称"国家不是共产党的私家花园"、"要求领导人公布财产和子女国籍"并辱骂人大代表,且张打画有"王八"图样的横幅在现场游走。马新立赤裸上身,引发大量群众微观。

警方还指控,事后,侯欣、张宝成等人将现场照片上传互联网,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和"互联网公共空间秩序"。

"幕后指使者"

警方称,在办理2013年3月31日侯欣、袁冬、马新立、张宝成等人涉嫌非法集会一案中,通过对多名在押犯罪嫌疑人审查发现,许志永系一系列聚众扰序行为的"幕后指使者",遂将其抓捕。

今年4月12日开始,许志永就一直被软禁在家中。根据他公布的一份手记,6月25日、26日、28日三个下午,软禁中的许志永应约和北京市公安局几位高级警员在北京昌平一个度假村会议室”谈话”。

对方称许志永已经构成"犯罪",即将被采取强制措施,要求拥护党的领导,停止"犯罪"。许志永则坚称,具体方式方法愿意听取意见,但如果追求做公民就是犯罪,他愿为这罪承受一切代价。

几天前,香港《南华早报》引述三名消息人士称,王功权已接受北京警方对其"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指控,并在视频中宣布将和好友许志永断绝关系。

此前的一次与律师会见中,许志永表示,作为新公民运动的倡导者,他始终以自由、公义、爱为信仰,愿为推动公民宪法权利的真正落实付出一切代价。

他认为,新公民运动不是一个组织,而是一个群体,是无数自由个体的自愿结合,作为这一运动的倡导者,他本人与其他参加者没有任何隶属关系。但是,对新公民运动的一切后果,他理应承担"道义责任"。

许志永强调,如果有任何这一运动的参加者对他提出组织、策划故意扰乱社会秩序犯罪的指控,他将放弃辩解,甘愿承担刑事责任。

许志永的妻子崔筝女士目前怀孕待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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