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6日星期四

墙外楼: 中国5年内完成农地确权登记 农民要翻身

墙外楼
网络热门话题追踪 
Thousands of Free eBooks

BookBub brings you free & bargain national bestselling eBooks in the genres of your choice! Sign up now & join 1.5 million happy readers.
From our sponsors
中国5年内完成农地确权登记 农民要翻身
Dec 26th 2013, 00:28, by 墙外仙

新华网报道称,中国农业部部长韩长赋25日在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说,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其实早在2013年两会时,就给土地改革定下清晰的方向与目标:加快农村土地征收改革与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建立农村金融机制,制止地方土地生财。

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不仅是农民的愿望,这已经成为中央高层和业内的共识。

但实际上,过去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确利"中,土地大小和位置都不明确,部分农民的承包经营权并未得到有效保障。在新一轮确权工作中,"确权、确利"将变为"确权、确地",赋予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经营等权能,使土地成为农民手中的一种资本。

一句话概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就是为了保障农民的权益。

韩长赋指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一项基础性工作,直接涉及亿万农民的利益。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总体是稳定的,但也存在承包期内随意调地、土地纠纷多发等问题,主要是二轮延包不完善、确权不到位。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需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韩长赋介绍,2014年中国将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范围,确定两个省开展整省试点,其他各省份至少要选择1个县开展整县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争取后年全面推开,力争5年基本完成。

农民现在仍是"二等公民" 土地确权只是开始

《经济参考报》称,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起,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户籍分为城市户籍和农村户籍,城乡二元结构制度化了,城乡也就被割裂开来了。在城乡二元体制下,城市居民和农民的权利是不平等的,机会也是不平等的。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认为,在某种意义上,农民处于"二等公民"的位置。

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了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厉以宁认为,土地确权将是当前中国新一轮农村改革的开始,将是打破二元结构的突破口。

他还强调,土地确权是保障农民权益的根本,首先是认定土地确权之后可以切实维护农民的财产权益。

土地确权为何有这么重要的意义呢?《经济参考报》指出,在土地集体所有的名义下,农民承包的土地和宅基地以及宅基地上的房屋,不管是祖辈留下的旧房屋,还是近些年来农民自己花钱新建或扩建的房屋,都不被承认是自有的房屋,更不必说自己多年劳动而使土地已经日益肥沃的承包农田了。

政府和大企业如果决定占地拆房,农田承包户只得听从安排,让出承包地和宅基地,眼睁睁地看着宅基地上的老房新房一起被拆毁。而农民所得到的补偿费,远远低于市场价格。各地几乎都有农民抗占地、圈地和强拆民居的事件发生。农民的权益既得不到尊重,更谈不到合理的、充分的补偿。

但如果土地确权以后,农民就得到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证,他们对可能发生的土地转包、租赁、入股退股纠纷等问题就有了底线。可以说,土地确权是对农民自身权益的维护,从而愿意以转包、租赁、入股等形式把土地流转出去。

  土地确权将大大提高农民收入

土地确权不仅是农民对自身权益的维护,还可以大大提高收入水平。厉以宁表示,调研结果显示,土地确权在提高农民收入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方面的作用是显著的、不容忽视的。

第一,土地确权以后,农民的财产权明确了,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的权益得到了保障,他们生产经营的信心大增,他们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动力充沛,潜力得以发挥。

第二,农民有了财产权,相应地就有了财产性收入。农民的财产分为两类:一是土地,包括承包地和宅基地,二是房屋,主要指在宅基地之上自建的房屋。承包地作为农民财产,给农民带来的财产性收入有:承包地的转包费、出租的租金、土地入股的分红、土地转让后的价款等。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作为农民财产,给农民带来的财产性收入有:房屋出租的租金、房屋转让后的价款等。如果农民外出务工,或经营商业,开店,开手工作坊,除了有工资或利润所得之外,家中的土地转包、出租或入股后,还可以获得转包费、租金、入股分得的红利;家中的房屋出租,可以获得房租。

第三,农民在土地确权后,通过土地流转,从其他外出务工或经商的同村农民那里转包或租赁了土地,或用于扩大种植规模、养殖规模,或用于发展蔬菜、水果、花卉业,他们的收入增加了。

第四,另一部分农民在把承包的土地转包、出租给别人,或把土地入股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之后,有的在城市中打工或开店开作坊,建立小微企业,生意兴旺,收入较丰,于是把家属迁入城镇。农村中的房屋,或者仍留着,供回乡时暂住,或者租出去,获取租金。

第五,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很大发展。这主要由于农民的财产权明确了,农民办好专业合作社的劲头充足,专业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加强了,经营、管理都有改进。专业合作社在规范化的道路上壮大起来。这也增加了合作社社员们的收入。

当然,土地确权的过程并不是那么容易,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南方日报》指出了三大难题:

一是进度慢。因为村民外出打工、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交接等原因,试点地的土地确权遇到了一些困难,拖慢了工作进度。

二是资金难。请村民开会要钱,请专业测绘人员要钱,打印资料要钱……确权工作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个"烧钱"的工作。

三是流转难。试点地村民大多不懂为何要确权,要让村民真正认识到土地确权的意义,可能要等到土地真正流转起来后,他们能真切感受到土地确权证给他们带来的实际利益。

本文免翻墙链接:谷歌镜像 | 亚马逊镜像

相关日志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