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5日星期一

墙外楼: 长平:宣传禁令值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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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平:宣传禁令值几何?
May 5th 2014, 01:02, by 墙外仙

海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一个副大队长最近被判刑十年,罪名是收受贿赂。他的名字被当地媒体隐讳地称为"魏某宁",直到《南方周末》发表调查报道,公众才知道他叫魏一宁。但是所有国内报道和评论都没有说穿的是,这是一起利用舆论监控权受贿的腐败案,理当引发人们对于舆论监控的反思。

法院认定,魏一宁利用自己监控网络舆情的"工作便利",先后280多次有偿删帖,收受贿赂共计七十多万元。行贿者是来自全国6省11地市公安机关的11名网警,他们奉命清除注册在海口的两家网站上的影响本地政府形象的帖子,花钱请魏一宁下达删帖命令。作案的方法很简单,魏一宁收钱之后,根据行贿者的要求,通过QQ直接向网站高层管理者下达指令。网站管理者习惯性地奉命行事,即便有疑惑也不敢多问。删帖令一般在十分钟之内就得执行。

媒体监管者以权谋私

这个案子显示,"公事公办"也有腐败行为。政府花钱消除批评或者购买表扬,是一种常见的做法。很多人都注意到喉舌垄断媒体机构及个人如何以权谋私,比如地方政府为了让自己的形象工程在央视报道,往往会进行各种打点,却忽略了媒体监管者才是真正的后台老板。

"因公行贿"案并不意味着监管者不会收受私人贿赂。据《新京报》报道,北京市丰台区法院正在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一家公关公司在网络搜索政府、企业负面信息,然后让对方出钱找网站删帖,删一条帖的价格500元至2000元不等。犯罪嫌疑人中就包括一名被讳称为"刘某"的网警。刘某利用处置网络黄赌毒的权力帮助公关公司删帖,受贿金额超过百万元(另案处理)。

宣传部的大蛋糕

媒体不敢指出的事实是,在舆论监控这块美味的大蛋糕中,网警分到的只是很小的一点,大部分属于宣传部门。宣传部门不仅管着网络,还管着报纸、电视和图书出版,不仅有权要求网站删帖,还有权要求所有媒体刊发什么。而且,宣传部门还管着大部分媒体的人事权,可以处罚、撤换社长、总编,或者要求媒体机构解聘编辑记者。很多地方的宣传部门还可以直接对媒体进行经济处罚。

我去年写过一篇小文《反击宣传部》,最近有幸获得获得香港人权新闻奖。我在文章中指出,宣传部门的权力有两个特点:一是不受制约,二是黑幕化。哪怕是中共组织内部,也几乎没有任何机制来对其制约和修正。行政机构的决议或指令大多有档案记录,很多必须公开,但宣传部门的禁令被当作国家机密予以保护,而且他们也愈来愈不愿意留下痕迹。

谁来监督宣传部?

你很难想象,仅有命令删帖权的小小网警,可以受贿几十上百万,而法力无边的宣传部官员却两袖清风。但是,由于宣传部门工作的黑幕性质,而且又和媒体一家亲(还是拥有绝对权威的家长),几乎不会有舆论去揭露。

如果你用"宣传部长受贿"去网上搜索,会很惊讶地发现,全国各地有那么多宣传部长、副部长贪腐落马。仅从近期宣布调查或者公开审判的例子看,大到中宣部前副部长李东生、申维辰,小到浙江省玉环县宣传部前副部长耿江平,中间更有大批省市宣传部官员,均目无法纪、贪得无厌。不过,你还会发现,这些前宣传部官员的贪污受贿都发生在他们担任别的职位时,没有一个(不完全统计)被指控滥用舆论监控权受贿。

是宣传部门没有油水可捞呢,还是他们到了这个职位就特别清廉?网警受贿案告诉我们,其中大有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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