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7日星期五

墙外楼: 国民党对“土豪劣绅”镇压与打击尝试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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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对"土豪劣绅"镇压与打击尝试的失败
Dec 27th 2013, 06:41, by 墙外仙

"土豪劣绅"是大革命时期开始流行的名称,国民党清党分共后,地方党部大多解散,中共自不必说,国民党员也流失逃亡被杀大半,地方士绅豪强地主借清党造成的权力真空,利用国民党右派急需控制基层政权的需要,大批进入各级地方政府担任职务,这些本是革命对象的人物摇身一变,成了掌管地方民众生死命运的官僚,对国民党后来的政策实施与各项改革措施的推广,造成了巨大的破坏。

蒋在1934年曾总结说,"依现行《县组织法》,县以下之各乡,原定分划为若干区,各设区公所,以为地方自治机关,第组织既不健全,人选亦甚滥杂,经费则尤形短绌。地方民众之视区长,无异昔日之团董庄头,绝不特加尊重,于是地方士民之贤良者,多趑趄引避,不肖者则奔竞而进,结果各地区长,大都为贪污土劣所把持,助行政令则不足,压迫民众则有余……"。

当时国民党方面有关调查提到,"区长们凭藉他们的资格和地位,在乡村中往往形成一种特殊势力。他们包揽讼事,他们任意派款,甚至残杀善良,以造成个人的专横,扩大个人的权力。"

基层政权被地方豪强把持的结果,便是国民党委派的县长等地方政府机构完全被架空,很多县市,政府机关号令不出办公室,警察、民团为一派士绅、豪强地主控制,而税收、财政又往往为另一派士绅、豪强地主控制,县长等人,只是摆设。

如河南辉县,一区长自设"别动队",无恶不做,动辄杀人伤人,县长请示后另派区长将其撤职,而该区长竟派兵相拒。

又如湖北监利县,"土豪劣绅"分为新旧两派,旧派掌握该县财政权,新派则占有区长和地方团队等职权。该县每一区长自设"特务队",各有人枪数十,区公所内不仅公案完备,而且设有各种刑具,受理民刑案件,生杀予夺,为所欲为。有一区长曾一天杀人76名,事后县长欲加诘责,亦无可奈何。另一区长因与该区保安队长有隙,不仅置对方于死地,而且罗列其"罪状",通电全国,"其代电列衔,北至平津,南至粤闽,举凡中国重要都市,无论有无监利人居住,皆一一胪列,其气象较诸一国元首之告令尤为堂皇;复散发告监利民众书,其口吻有如国府主席之通电。"

以当时有关人士的看法,"土豪劣绅在农村社会里本来是很有势力的,但是他们的地位并没有法律上的根据。现在他们能够凭借一个与地方官府衔接的自治机关,时时向人民发号施令,加捐要钱,假自治的名义来垄断地方的事务。"

1933年前后,中央研究院在江苏无锡调查了104个乡长,发现这些乡长大都由富有田产的地主担任。104个乡长中,地亩最多的几及千亩,最少的也有二三十亩,平均122亩。这远远超过了当时任何普通农民的平均土地拥有量。

清党反共之后,国民党与土豪地主士绅之间虽有一段蜜月期,但相互利用而已,国民党借豪强地主之手清除中共及国民党左派,控制乡村地方,而豪强地主则借机渗透入政权组织扩张势力,二者终有矛盾无法调和的一天。豪强地主借政权之名而侵夺国家与民众利益,最终必然严重影响到国民党的政治基础。

忍无可忍之下,1933年8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南昌行营竟重新采取北伐时代的做法,颁发《惩治土豪劣绅条例》,规定凡"武断乡曲,虐待平民","恃势怙豪,朦蔽官厅","变乱是非,胁迫官吏","逞强恃众,阻挠政令","假借名义,派捐派费"者,均应严加惩处。

条例颁布后,各县确曾抓杀了一批"土豪劣绅",但基于"安内"的需要,最终还是被迫妥协,蒋介石训令不得将惩治条例援引于"公正士绅",至于谁是公正士绅,自然还是地方上说了算,镇压惩治之举,不了了之。

镇压之举不可行,国民党又改以训练教育,希求以训练、派遣青年学生、知识分之到农村、基层以逐渐取代当地土豪、绅士,从而实现基层政权的脱胎换骨。

但这种举措并未起到意想中的作用,概因基层政权糜烂,豪强、绅士、地主把持地方,任何革新举动都被敌视与化解,故新政的结果,是"这种训练,各地方当局不乏以之敷衍功令,或粉饰治绩者。更有野心之徒,以主办训练机关为培养私党,布置爪牙以广置一己之势力者,是则训练反为行政上的浪费,或弊政发展的源泉矣。此外,……以训练为护符,以同学会等组织为声援,勾结土劣,为害地方者,尤比比皆是。"

国民党训练基层行政人员的目的本是为了"用新人,行新政",而训练的结果却适得其反:一是给旧土劣造新身份;二是产生出一批新土劣,时人称之为"科学化的土劣"。

湖北省民政厅一位视察员深有感慨地说:"现在下级政治,可称为土劣或准土劣政治,此辈既握有治权,一切征兵征工及政府所需求于人民之事,无非贫民身受其苦,彼辈皆超然事外,甚且于中牟利。"县政府对他们实在是"防不胜防,撤不胜撤"。

清代乃至民国初期,地方豪强地主士绅虽跋扈嚣张,但无名分、无政权,在官府面前,尚有自知与些许胆怯,而南京政府建立后,为派系纠纷与权力之争,放手地方绅士豪强势力崛起,土豪恶霸几年时间便轻松窃取了中国乡村权势资源,彻底控制了农村权力体系。

"土豪劣绅"并不具备传统文人士绅所具有的个人魅力权威和法理权威。他们所赖以主宰基层社会的资源基础只是强制性的暴力或财力。在这种情形下,当国家政权向下扩张的时候,正给予他们以僭取法理权威的大好机会。

国民党右派,客观地说,仍是当时中国的新式政党之一,也曾试图推行若干革新与改革举措,但一方面要"安内",则不得不在另一方面借助豪强绅士地主的乡村势力,对其各种残暴与僭越行为予以默认,不如此,国民党无法完成对农村乡镇的控制,也无法完成人力和财税资源的收取,而地方士绅豪强们,则借机僭取更多的国家权力,其队伍愈加庞大,其统治愈加严酷,恣意分掠地方社会的权力和资源财富,而农民所受的压迫则愈强烈。

至此,国民党任何企图压制"土豪劣绅"与改革中国农村基层权力结构的愿望都归于破灭,政权基础丧失的结果也随之而来,而中国农村豪强士绅地主阶层,则在欲望恶性膨胀与无止境掠夺的盛宴中,迎来了与他们所窃取的权力同归于尽的旷世劫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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