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9日星期二

墙外楼: 亚洲周刊访張思之:談浦志強 憂心中國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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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周刊访張思之:談浦志強 憂心中國司法
Jul 29th 2014, 02:14, by 墙外仙

張思之小檔案

一九二七年生於河南,被譽為「律師的良心」。先做「逃亡」學生,後加入「遠征軍」,再讀朝陽大學。一九四九年後,先接收法院,成為新政權第一批法官,後轉行為第一代律師。其間歷經三反五反、反胡風、肅反等等政治運動,直至「反右」運動中落網,成為「京城律師頭號右派」,「勞動改造」十五個春秋。文革後復出,隨即出任林彪江青「兩案」辯護小組組長。「六四」後,為鮑彤、魏京生、王軍濤、高瑜等政治犯辯護,屢戰屢敗,屢敗屢戰。這位北京市吳欒趙閻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卻因此奠定中國第一大律師地位。

亞洲週刊獨家訪問大律師張思之。目前,他正為浦志強案擔任辯護律師,表示當局正調查浦的經濟與政治問題,案情不樂觀;對於中國法制改革,他不寄予希望,認為只要仍是一黨專政,司法就無法獨立。

京城大律師張思之在香港八天,凡與他聊天談話的熟悉或不熟悉的朋友,都會問他關於浦志強案的進展。這位被國人視為「良心律師」的「中國第一大律師」說,「沒想到在香港有那麼多人關心大陸案子,真是很感謝」。

近期,張思之成為輿論聚焦人物,事緣浦志強案。前不久,北京市華一律師事務所律師、執行合夥人浦志強與十多位朋友相聚研討紀念六四,被北京警方帶走調查,當局以「尋釁滋事」名義刑事拘留浦志強。張思之便是此案辯護律師。七月十九日,他接受亞洲週刊獨家訪問。

那天演講,你似乎沒有詳細談浦志強案的最新情況,你能不能就案情對我們作一些披露?

在演講那樣的大場合,有些問題講了不一定對案件的推動有好處。換句話說,不一定對浦志強的處境有好處,不能不有保留,因為有一部分問題是我自己在分析、推測和估計,而不見得是目前實際情況。第一,我並沒有看到卷宗;第二,畢竟還沒有看到控方的意見。我只是與浦志強見了幾次面。所以我不能作出判斷。對於你們,單獨交換意見,談多一點少一點,保留少些,問題都不大。

現在還沒看到卷宗?能不能評估當下查案的方向?

還沒有看到。據我估計,偵查方面,比如說控方,對於浦志強的問題,調查面之廣,完全出乎我們意料。舉例說,他們把浦志強律師事務所十年來的賬本全部拿走了,這是沒有道理的。因為按照中國現有規定,過去查過的賬現在不能再查了,不能反過來查。這次拿走十年賬本,是當局下決心要查浦志強問題,查他經濟上問題。其實,這也說明當局當時抓他,所謂「尋釁滋事」並沒有扎實的根據。另一方面,從當局調查來看,他們從浦的日記、從浦的微博裏查問題,那這裏的問題或許就不得了。

這怎麼理解?

人與人之間,立場、觀念不一樣,是與非,就有不同判斷。舉例說,我一個朋友的父親是地主,父親死後他上墳,有人說他是孝子,有人說是地主階級孝子賢孫,竟然還要拜老祖宗,反動反革命。浦志強的日記裏類似的東西,我可不敢保證沒有。據浦志強說,拿走的日記不少,是多年的,這很恐怖。還有他們在偵查涉及他二零一三年多次去日本的情況。

聽說與日本扯上關係,問題就會複雜?

現在中日關係不是很緊張嗎?據我所知,與浦志強一起去日本的人,都一一被調查了。這給我感覺,就是在調查這方面政治問題。這個確實麻煩,但我現在又很難做出準確判斷。我只是覺得,問題會很麻煩,可以莫須有,我擔心會不依據事實判決。就這些問題,你讓我現在下結論,我沒有根據,但我很擔心。對此,我是不樂觀的。

案發後你前後去見他幾次?

我們律師一共見他五次,四次我去了。第一次是浦的助手屈正紅跟浦見面,屈也是浦這次的辯護律師。屈為何要單獨見他?沒什麼秘密,是浦和屈兩個人合辦的案子,屈希望浦有個交代。那時候屈還沒有被抓。後面四次我都去了。

每次見面多長時間?有消息說,安排你們見面時間很短?

時間不長,最長的一次四十五分鐘。要解釋的是,我們的的確確是提審他之後見他的。提審需要很長時間,然後給我們留出一小段時間,比如說給我們留出一個小時。這一小時我們要辦手續。為什麼是一個小時呢?比如四點提審結束,四點之後看守的人要下班,要吃飯。這是具體情況,不是所謂限制。所以我們有很多律師在瞎咋呼,說是「不讓會見」。我是死不吭聲,你們愛怎麼講就怎麼講,但我心中有數。我實事求是講,看守所在浦志強的這個案子上,對我們律師很優厚,沒有任何刁難。不但沒有刁難,而且還給予方便。我去探他路遠,他們還安排車接送。

那您是大律師嘛。

也不能這麼講,畢竟你是律師,是會見被告人的,他們沒必要優待你,我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吧!但人家也講,說某些律師就沒有這個待遇,為什麼?因為他們在網上太能鬧了,吵得太厲害,他們很反感。我總覺得,做律師你就要實事求是、規規矩矩辦你的事,你不要老搞這個東西,沒必要。老是這樣也解決不了問題,對浦志強有什麼好處呢?他們在預審,時間確實緊,我們好好跟他們說,他們能想辦法提前預審,然後給我們留出時間與他見面,所以問題有時候是相互的。

香港、台灣媒體都說被關押的浦志強身體怎麼不好,你看了他四次,你認為呢?

可以這麼說,身體不好不能歸咎於看守所。身體不好是你原來的身體就不好,我規規矩矩地講,實事求是地說:看守所在他的身體問題上盡了最大努力。比如說送他去大醫院,友誼醫院、解放軍總醫院,去過兩次:一次是看病,一次是全面體檢。這對他來說也是特殊待遇了。另外,浦志強自己說的,該用的藥現在都用上了,你有病治不好怎麼辦呢?我們可以說,在看守所裏條件不好、環境不好,有病需要保外就醫,但你確實是有病進去的啊,不是你進去之後有病的啊。那麼看守所方面,限於他們現有的條件,我覺得他們是盡了最大努力了。每天有大夫給他看病,這是很不錯的了。

浦志強有糖尿病?

他糖尿病嚴重,原本就是這樣。至於說我曾經對外說,他腿腫了是因為提審時間過長,這是浦志強告訴我的他自己的判斷,我信了。但這是我傳達得不是那麼很準確。浦的夫人是醫生,我跟他夫人一講,他夫人說你不要聽信,她說不是預審時間長的原因,是他前列腺毛病又犯了,引起了腿腫,結果還真是這樣。所以現在再給他治前列腺,已消腫許多。現在不是還在繼續提審嘛,不是消腫了嗎?腿腫消很多,是浦自己跟我講。我是一個多星期前,即來香港之前我去看過他。

現在你為他辯護,會抓些什麼要點?

目前還沒有要點。因為究竟當局要指控他什麼,我都不知道。比如說「尋釁滋事」,當日抓的時候是尋釁滋事。但尋釁滋事到底有沒有,我無法判斷,可能有,不一定會全部抹去。因為五月十三日那個會是「尋釁滋事」,這一條可以抹去了,但是不是還有別的尋釁滋事,浦自己都沒把握。

跳出這案子,從總體上看,習李體制對法治的推進,你如何評價?

口頭上他們會說得很好,實際上絕對不會有根本性的所謂法治的改革,絕對不可能。在這方面我不寄予希望。我曾經講,再好的黨只要是一黨專政,司法獨立不了。反正給你搞個黨組織你就全完了。

你認為會有很多小改小革嗎?

會有些小變化,看起來咋咋呼呼的、花里胡俏的。給你搞個法槌、穿身黑袍子,這叫改革。是不是改革呢,也可以說是。解決問題沒有嗎?都沒有嘛。你該怎麼辦還是怎麼辦,對不對?說是官員不要干預案件,可能嗎?習近平他們對大案不參與意見可能嗎?我就不相信他們不過問浦志強、高瑜的案子。我說句多餘的話,他們真的想不開。我要是他們的話,我才不會管這些案子,真要去管,管一個錯一個?人都有局限。

浦志強是維權律師,為很多人辯護,像艾未未。有一種輿論認為,目前當局對維權律師的打壓越來越厲害,浦志強案就是一個標誌,你怎麼看?

這個我吃不準。因為第一,他們抓浦,是因為浦搞維權,這沒有疑問。但抓了浦之後,包括維權在內,浦究竟有沒有小辮子被當局抓住,我目前還不知道。比如他日記裏有沒有問題啊,微博裏有沒有情況啊,我不知道,所以我很難得出結論。但從總體上來講,當局對整個律師界的看法,就是認為中國律師是異見人士,是對立面。所以你維權也好不維權也好,當局就看你不順眼。這是錯誤的,從理論上來說,任何一個政權,他對他所樹立起來的支撐的律師制度,都應當抱扶植態度,因為有助於法治發展,應該把律師看成積極力量。遺憾的是,有的官員把律師看成一種負面力量,認為律師總是跟自己作對。律師生來給某些公權力作對的,有了公訴人,就需要律師,那就是需要從不同方面去推動法治進步。

唱對台戲並不是敵對,都是為了一個政權的鞏固。什麼是律師?律師是保皇黨,是律師都要執行法律,法律是政權的。在這個問題上要正本清源,把律師的作用搞清楚,下一步才能講現在的律師狀況是什麼,今後的律師朝什麼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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