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5日星期二

墙外楼: 公务员为什么是小偷和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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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为什么是小偷和强盗?
Feb 25th 2014, 14:15, by 墙外仙

连岳

先对我那些正在择业的读者说一句:无论多么辛苦,不要选择当公务员;父母也不要逼自己的孩子当公务员,这是没有前途的职业,它只靠政府强制的税收过日子,一脚踏进去,越来越懒,越来越寄生,不及时抽身,可能一生都毁了。

因为写了两篇反对公务员加薪的文章,捅了公务员群体的马蜂窝,他们中的很多人质问:你说公务员不提供服务和产品,那你这个"妇女之友"提供了什么?你是文化寄生虫。

这种反应在我预料之中,让他们抢得不舒服,气愤是情理之中的。

先来回答一下我提供了什么?我在市场上提供了文章,这文章值多少钱,由谁来买,全由市场说了算。恨我的公务员们,自然不会买,甚至会抵制、造势以贬低其价格;对他们来说,我的文章一文不值,这反应很正常;有人觉得我的文章值50块一篇,反应也正常,但我不卖;按我想法,我的文章最好收一百万一篇,这想法也正常,可是没人买;买卖双方不停地询价,最后达成一致,比如一篇五千,我愿卖,人家愿买,这生意就成了,我提供了文章,别人付了钱。

我想收入高,就得提供更多的文章,或让自己的文章更值钱,除此以外,别无他法。我不能强制别人:你得花十万买我的文章,因为我现在只会写文章,不会干别的,所以得强迫你多付我钱。我这么做,会变成笑料,完全背离了市场的自愿交易原则。别人不愿意,仍然能从他们兜里拿到钱的,只有两类人,一是强盗,二是小偷,现在也称为"公务员"。

公务员靠什么养活?税收。税收是自愿交付的吗?如果是,我们可以视为纳税人自愿养活公务员。不是,税收是靠强制的,不信的话,你可试着不交税,等候你的一定是政府的法庭和监狱;或者,请政府颁布命令,允许自愿交税,多少随意,不交的不惩罚,看看它能收到多少钱。纳税人不愿意,仍然能强征他们的钱养活自己,这完全符合小偷与强盗的定义。

你的收入是否为他人自愿支付,这可以判断你有没提供服务和产品。商店都怕人少,笑脸欢迎顾客,否则就没饭吃;而人们去公务机关办事,观感却完全不同,公务员厌恶、憎恨去办事的人,巴不得人少,门禁越禁严越好,他们不需要讨好去办事的人,去办事的人,再大的意见,也得交税,否则会被某类公务员抓起来。

有些公务员很委屈:我的工资真的很低,我每天真的有干活。我也是小偷和强盗?

没关系,我可以继续解释。小偷和强盗,作案后只是得到了一点点收入,他们也是犯罪。到手的钱再少,他们也不能抱怨受害者对其的指控。

干了活就该收钱,更是谬误。比如,计生系统的公务员,干的活越多,反人类的罪行就越重;税收系统的公务员,干的活越多,民众的收入就越低;海关的公务员,干的活越多,进口商品的价格就越高……他们不仅没有创造价值,还毁灭价值,阻挠他人创造价值。这种活本该受罚,怎么好意思拿工资?

有警察公务员发狠,说,好吧,那我也不打击犯罪,这下天下大乱,你爽了吧?这得到了很多人的同情,是呀,警察叔叔好辛苦的,他们总不是小偷和强盗吧?

警察显得重要,是因为警察暴力垄断了这个行业,若允许私人企业进入这行业,人们能得到更好的服务,或许能用协警的价格买到警察的服务。城市里的高档小区,安保都不错,那归功于业主聘请的私人保安;美国铁路上的警察曾经是私人的,效率比政府的警察高得多,可惜后来被社会主义者取缔了。

不允许竞争者出现的警察,说到底,就是强买强卖,可任由他们叫价,说是强盗,不算过分。

记住这条简单的原则:只要公务员们的收入不是由人自愿付费,那他们就符合强盗与小偷的定义。

我想对公务员们说的是,悄悄享受你们的生活,不要大声,至少在智力上要认识到这并不是光彩的事,有时间练点本事,能改行赶快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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