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报业集团为当局起诉郭飞雄"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所提供的证词,但已遭到石扉客等多名事件见证者的反驳:
南方报业集团关于南周声援事件的声明
2013年1月6至9日,集团所在地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大院门口聚集了大量人群,对集团正常的工作秩序产生了较大影响,人员和车辆的正常进出受到妨碍。为此,集团不得不开启平时关闭的东兴南路的侧门,以分流人员进出,集团一些会议(活动)被迫取消。
以下评论均由数字时代编辑收集自自由微博:
石扉客在朝阳:我已于2013年2月底提出辞职,3月底正式离职,南周事件爆发的2013年1月,我是南方报业旗下南都周刊分管新闻版块的编委。我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情况,未见有任何外力妨碍到南都周刊生产秩序,新闻版块运转正常。作为一个参加过联署的前南方人,我对刘远东郭飞熊等曾声援南方报业的公民深表敬意和谢意。
Nomilk:南方报业集团就刘远东、郭飞雄案出具所谓扰乱公共秩序问题的证明,极为荒谬。集会与表达是公民应有之权利,是新闻人所追求与捍卫的权利,更何况据其时并无任何暴力混乱发生。作为年初时南周一员,我完全不认同集团出具的证明。感谢声援者,强烈抗议集团作为——前南周记者张哲
慕容一村:对南方报业那份落井下石、罔顾道义的证明,必须加以谴责,不管是谁做的证明,那都将是未来法庭上有据可查的耻辱,而那些身在南方报业,却能站出来反驳的人们,都是今日的英雄。其中有我的朋友西门不暗、易小荷和石扉客,我为有这样的朋友而深觉自豪,另外15位不算朋友,但同样感佩他们的义举。
隋牧青律师:目前已有9名南方报业人雷磊、范承刚、邝海炎、潘小粥、西门不暗、萧锐、周至美、秦轩、苏绍鑫发布声明。与南方报业集团官方证词不同,他们表示工作未受影响,南周声援现场秩序良好,对声援者表示感谢。目前,他们的微博声明多已被删除。
隋牧青律师:@萧锐:作为现役289号大院(南方报业集团)一分子,我证明那几天(声援南周)秩序很好,未见被破坏、被扰乱的情形。
游精佑:北风: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15名南方报业人员公开声明自己的态度,不同意南方报业在2013年新年声援南周事件中的官方证词。他们是:雷磊、范承刚、邝海炎、潘小粥、西门不暗、萧锐、周至美、秦轩、易小荷丶苏少鑫、张哲(事后离职)、石扉客(事后离职)、林珊珊、戴志勇、罗小敷。
张育群:感谢所有南方周末的支持者。心疼你们受到的压力和伤害。尤其是刘远东和郭飞雄两位先生。你们比我们勇敢。而那份盖着南方报业集团公章的证明是如此丑恶。那些掌握着公章与权利的家伙是如此丑陋。令如今身在289号大院的人羞愧。但我们无法回答更多的问题。因为是我们同意他们有这样肆意羞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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