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5日星期日

墙外楼: 江苏沙钢回应海娜号在韩被扣 事起海航拖欠租金五千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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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沙钢回应海娜号在韩被扣 事起海航拖欠租金五千万美元
Sep 15th 2013, 08:41, by 墙外仙

  今天上午,针对"海娜号"在韩国济州岛被扣事件,江苏沙钢集团对《法制日报》记者书面回应了诉讼情况,称纠纷系海航集团对担保责任拒不履行,并愿意先行垫付旅客返回国内的交通费用。

  据沙钢集团向《法制日报》江苏记者站回复的《情况说明》称,2008年8月6日,沙钢船务(注册在香港)与海航集团下属公司大新华轮船有限公司(注册在香港,以下简称大新华公司)签订了租船协议,即沙钢船务出租一条好望角型巨轮给大新华公司,海航集团为大新华公司出具了担保函,该轮于2010年4月20日交船给大新华公司,但大新华公司于2010年12月起就拖欠直至停付租金。对此,沙钢船务根据合同约定,向英国伦敦仲裁庭提交了仲裁申请。

  2012年11月2日,仲裁庭裁决:大新华公司须支付沙钢船务5837.57万美元(不包括利息及律师费用等约700多万美元)。同时,沙钢船务向英国高等法院提出了要求海航集团履行担保义务的诉讼。

  目前,大新华公司因拖欠多方租金已在香港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因此,海航集团作为担保人必须履行担保责任。沙钢船务为此多次同海航集团沟通,要求其依法履行担保责任,但海航集团拒不履行。在多次努力无果的背景下,沙钢船务不得不在全球范围内追索海航集团资产,并向韩国济州地方法院提交了扣押海航集团资产的申请,济州地方法院按照司法程序于2013年9月13日,裁定扣押了"海娜号"邮轮。

  沙钢集团回应还表示,对因该邮轮被韩国济州地方法院扣押而造成1659名游客滞留济州岛所带来的不便,深表同情。沙钢船务认为,公司申请的是扣押邮轮,而不是扣留游客,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游客滞留问题。沙钢船务还表示,如海南航空旅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愿承担对旅客应有补偿,沙钢船务愿意先行垫付旅客返回国内的交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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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是海航债务过多,银行会保全吗

早死早超生,这样一个不守诚信的企业,居然长期活着共和国的庇护之下,简直是奇耻大辱!

海航这歧型怪胎是否就此引爆巨型债务链条?

【债务纠纷双方公司注册地都是香港】据有关方面介绍,沙钢船务有限公司与海航旗下发生债务纠纷的一个公司注册地都是香港。两公司曾合同约定,产生债务纠纷时适用伦敦法院裁定,债权方发出申请后,债务人或担保方船只可在任一港口被扣。但中国旅游研究院有关专家指出,任何商业纠纷都不能劫持游客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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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船务今日凌晨就"海娜号"邮轮在韩被扣事件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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