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一个奇怪的通知,要求各新闻单位把好新闻采访关,禁止新闻记者和记者站未经本单位同意私自开展批评报道;同时把好报道审核关,禁止记者站和新闻记者私自设立网站、网站地方频道、专版专刊、内参等刊发批评报道。
公众感到大惑不解的是,难道批评报道还有"未经本单位同意私自开展"的一类吗?退一步说,就算批评报道属于"未经本单位同意私自开展",但批评报道既经采写出来,如果符合事实,则所谓"本单位"又有什么理由不予同意呢?这等于是说,批评报道因为要经过本单位同意,实际上通常是发不出来的。现在有人私下照批不误,所以要严令禁止。
这项禁令,从形式上说,违背了新闻生产的专业特征。新闻这种东西既有"可计划"性,也有不可计划的突发性。新闻报道,既可以先"报计划",在部门与"本单位"两个层面搞个"新闻筹划",再行采写而成;也可以由记者临机发挥,搞一些"自选题"。比如有人见义勇为伤亡,或者恐怖分子发动恐怖袭击,记者发回新闻报道,单位会和他理论"未经本单位同意自私开展"的问题吗?如果报道属实,而且具有社会传播价值,符合社会的正义期待,"本单位"不仅要同意放行,而且理应对记者抢抓新闻的那种专业精神给予鼓励。
这样说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禁令就显得很不专业,而且十分无理。批评无论公私属性,只要基于一定事实,指出了问题,而且有助于相关人员改正错误,任何人都应当有胸怀接纳,公权力更没有理由公然予以禁止。毛泽东不是说,"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吗?公开禁止批评,是对"党的优良传统"的公然反叛。
话又说回来,多年以来,也的确存在一种变味的"私自批评报道"。有些人扯起新闻工作的虎皮作大旗,闻到空中飘散的一丝腐败气息,找到一些政府机关或企业的腐败溃口,写一篇揭露批评的报道,但报道的目的本身不是要发表出来,不是出于公益的监督制衡,而是仅仅是遂行敲诈勒索的筹码。就算是发表出来了,也仅仅是一种"负面效果示范",等于是说:"看吧,不放聪明点,后果就是这样的!"
为了敲诈勒索的目的,一些新闻从业者私自设立网站、网站地方频道、专版专刊、内参等,用以刊发批评报道,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所谓私自设立网站、网站地方频道、专版专刊、内参,其实也很难说是"私自","本单位"完全被蒙在鼓里是不可能的,事实上办个网站、网站地方频道、专版专刊、内参恰恰是"本单位"开拓进取的一种灵活策略,目的无非是搞活经济、增加收入、提高福利。管理上自然宽松而灵活一些,一切由我作主,进退自如。
多年以来,很多报纸、杂志、电视台在各地设立办事处或者记者站,宗旨根本就不是新闻报道,而是借助媒体影响力拉广告、赞助,办事处主任与记者站站长其实就是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香港一些"党报党台"跑到内地广设办事处,眼里也只有"孔方兄"。多年前我认识一位朋友,操办人民网某省频道,每年从各级地方政府拉到的赞助不少,所发报道既有表扬,也有批评,可谓"一手软,一手硬",相辅相成,最后转化成一种可以变现为钱的影响力。
但就算这些批评报道目的是搞钱,如果所揭露的问题符合事实,为什么在中国竟然没有发表的阵地而需要"私自展开"呢?实际上,中国不仅仅是禁止了"未经本单位同意私自开展"的批评报道,而且禁掉了绝大多数的批评报道。禁止的方式,可以体现为"新闻的党性原则"、"党的新闻事业"现实、宣传部门的口头与电话禁令,还有媒体官僚的自我阉割。被禁止的批评报道,指向不仅限于公权力,而且包括贪污犯、钱权交易者、权色交易者、非法食品商人乃至黑社会。人们可以想像的大多数邪恶的东西,都受到批评禁令很好的保护。
既然官办媒体不提倡、不允许批评报道,私设的媒体与私自展开的批评就有了市场,这就像美国曾经的禁酒令使地下酒类交易繁荣昌盛一样。私自开展的批评报道在中国的繁荣昌盛,缘于中国舆论生态发育受阻,从而导致正义不彰、批评稀缺。社会需要良知和批评,而私自开展的批评报道回应了中国社会的内在需要,其结果即如乾柴遇到烈火,最后形成燎原之势。
禁掉以搞钱为目的的私自批评,给人一种正义的假象,而在皇帝的新衣下是公权力享受私自赞扬的丑陋。那些吹捧薄熙来、苏荣的肉麻报道或文章,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提过审查的要求么?无厘头地赞扬与表扬,满足了掌权者的偏好,又给帮闲者带来私人好处,既有"公"的色彩也有"私"的属性。赞扬和表扬成了中国媒体及其从业者的一种习惯,深深地嵌入中国的体制之中。这明显不健康、不正常,但它让掌权者忘乎所以,习惯性走向非理性,甚至最终走向疯狂。
在中国60多年当代史中,官方长期公开主张"舆论一律",包括对敌人和对当权者两种不同的"舆论一律"。胡风反对"舆论一律",希望舆论生态多样化,但毛泽东反驳说,对敌人就是要实行"舆论一律",将他们批倒批臭。毛泽东不屑于说出的是另一种"舆论一律",即一律的歌功颂德,坚决禁止批评。享受赞同和赞扬的结果,就是"大跃进"、"一大二公"、"文化大革命"的灾难。
问题在于,中国并没有从中吸取任何教训。禁止私自批评,享受私自赞扬,这就是当下中国的官方立场。它是如此背离理性和常识,可是国家机关却能够把它公开宣布为"规章制度",如果中国有一天堕入什么深渊,我们就不应该为之感到丝毫惊奇。
相关日志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