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山东济南中院受审的中共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今天上午当庭自辩,否认受贿罪中的一项指控,称自己没收钱。薄熙来称中纪委审查期间他曾"违心承认"此事,是因自己当时完全不知道事情情节,"脑中一片空白"。
根据济南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庭审对话实录显示,当审判长询问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唐肖林说曾三次送钱给薄熙来,金额达人民币110万9446元时,薄熙来当庭表示异议。薄熙来自辩,而非律师代为发言,他称,三次送钱的指控是"不存在"的,唐肖林请託之事都是公事公办。
这是法庭审理受贿罪第一案,薄熙来就否认拿钱。他详细描述自己和唐肖林是文革时认识的好朋友,但唐肖林担任大连国际公司总经理期间,他提供的相关帮助"为公不为私",是为"大连的利益"。
薄熙来还把责任推给好友称,当时唐就土地开发一事寻求他帮助,但唐后来隐瞒倒卖建好的大楼,这点他"完全不知情",才会向中纪委"违心承认"。
薄熙来当庭抗辩又推责,而正式开庭审理前,他还向法庭喊话说,希望法官能合理公正的审判,按中国法律的程序来审判。
法庭照例先告诉薄熙来可对检方陈述表达异议,而他庭讯一开始就说,自己将「具体案件一个一个的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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