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作者"@辛普森老师"的原创分享,@辛普森老师正在美国攻读经济学博士,曾撰文《中产做慈善才能创新》。注:作者仅授权INXIAN编发,请勿转载,如需刊用,请联系作者本人。】
让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上个世纪早起发生的,关于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之间的效率辩论。
从主题上看,这个内容就不会进入我国教材的视线,而且最终结果很糟糕:无论是社会主义,还是升级版的市场社会主义,都无法模仿市场机制,从而达到制度设计者的最初要求。但是当时的局势对于支持市场经济的米塞斯和哈耶克来说,是不利的:前有苏共在国内红红火火搞建设,里面虽一塌糊涂,数据却很喜人,最终导致了萨缪尔森计算的崩溃(萨缪尔森作为数理经济学大师,一直在他编写的教材里记录苏联的数据,并根据数据判断,苏联很快就要超过美国。然后苏联崩溃了…);后有奥斯卡·朗格大力推广中央计划处(central planning board),这个机构的概念基本上是和发改委职能——中央经济计划——完全一样,学界当时还特别欢迎这个概念。当时群众们认为哈耶克和米塞斯在形势上处于下风。后来苏联崩溃却给学界和苏联自己一个响亮的耳光。
以上的历史回顾和本次讨论的上海自贸区之间的关系在于,自贸区看起来很美,可惜还是计划经济的产物。
计划经济顾名思义就是存在一个中央计划机构,对整体经济进行所谓的布局和调控。哈耶克不反对计划,反对的是计划的层级。每个人在生活中都需要有计划,要不然会变成一个无序的混沌状态。但是,这个计划如果是个人按照自己的情况去做的,则有意义,因为最符合实际情况和他自己的利益。如果是其他人来做这个人的计划,那么结果往往不会好,因为不存在全能全知的能洞悉别人状态的人。而且计划经济会带来一个问题,即成本分散,收益集中。
有了这样的概念,再看上海自贸区,就可以明白它为什么还是计划经济的内容。
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市场社会主义:存在有效中央计划机构,也存在类似市场的东西;市场最重要的指标—价格,是被中央计划机构控制并扭曲的。要是有人说市场的价格比如菜价,是自由的话,那么我只能说,请看利率。中央计划机构还每年设定经济增长目标和其他目标,十分之科学并反智。
在这样一个计划经济的大背景之下,邓公首先做出了改变,设立了一些经济特区。这些经济特区的共通特点就是:在一系列经济政策上要比国内其他地区优惠的多,尤其是税收和经营内容方面,要宽松得多。就算是这样,特区也逃脱不了计划经济的影子,因为最终这些改变和尝试将会局限在经济特区之内,其他的地区如果和特区离得近,还可以获得一些连带影响,稍微远一些的地方,就没什么好处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经济特区都发展了起来,为什么这些好政策带来的积极成果不向国内其他地区推广?请不要强调什么硬件设施人文差异,深圳原来就是个破地方,文革时还有人大规模偷渡去香港,现在不也好多了?这里存在一个预期问题,并不是我党不知道上海自贸区这样的经济特区推广之后会有什么后果。恰恰相反,他们很清楚,一旦推广的话,自由市场的发展势必要影响到计划经济的推行,到时候可能会存在一系列的政治问题,影响其统治。
最根本的问题在于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其核心在于土地所有权。我国经济改革势必会在这个问题上与政治改革硬碰硬。因此我个人持悲观态度。
还有几个值得说的事情。
此前盛传上海自贸区的企业所得税要低于全国目前施行的25%,为15%。后来官方辟谣说条件不成熟,解释是不公平。这个事情要参考此前外企在我国的优惠待遇及其变化过程。说白了就是,那么多赚大钱的行业不能做,能做的行业又不赚大钱,再不给点补贴或者优惠,就没什么吸引力了。
上海自贸区公布了一个负面名单(negative list),这是一个外资投资黑名单,上面规定了什么不能做。从本质上说,这是一个重大进步,因为我国此前的做法是白名单,即你只能做名单上的这些,名单上没有的,一概不行。但是仔细看一下这个黑名单,就会得到我刚才说的那句"那么多赚大钱的行业不能做,能做的行业又不赚大钱"这个结果。
比如在J大类金融业,在特别管理措施中,可以发现许多"限制投资"的字样。这份清单并没有详细解释限制投资具体是什么样的情况,这就给寻租留下了空间,同时也抑制了外国企业投资的欲望,因为限制投资的,都是一些赚钱的行当,比如投资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等。证券投资公司的说明最多,甚至还限制了外方的参股比例最高位49%, 这对于潜在资方并不是一个好消息。
紧接着是K类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也是有着诸多限制,因为这会涉及到我党最核心的问题即土地公有制对于正常市场运行和发展的阻碍。抛开这一点,第一点括号里的合资合作也是一个令人迷惑的概念:什么情况下可以合资,什么情况只能合作?并没有详细说明,又是一个寻租空间。合资与合作是有很大区别的:合资企业是法人,合作企业不一定是;合资企业是货币入股,有确定的数字价格方便经济计算与计划,合作企业是非货币入股,会存在随意性。
再比如P类教育业。我国公立教育现状已经不必赘言,如果有外来竞争者会不会好一些呢?可惜竞争者都被掐死了:学前、初等、中等、高等、特殊教育、技能培训和教育辅助等一线教育行业都被限制成合作,连合资都不行。非义务教育部分也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外国人对于我国的教育事业能做的,只剩下教外语了。R类禁止投资新闻机构,禁止投资图书报刊期刊出版等业务,也无须我吐槽了。
总之,共祝愿,祖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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