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人可引王丹之事為鑑:
對家國社稷之公平正義的追求,與個人實踐理性發生衝突時該如何堅守?
王丹在美有就醫需求,卻因價格(量血壓1750美元、腦部檢查2-3萬美元)卻步,轉要求中華民國政府「專案處置」,以使用健保。
王丹解釋,他在台工作上稅中華民國政府,使用全民健保心安理得。但經移民署解釋,王丹本就已符合健保資格,而關鍵則在於王丹申請的「回美證」在美方政府行政速度下恐「最長需9個月」辦妥,「覺得(自己的狀況)無法等待這麼久」。
回美證(Reentry Permit,又稱 Advance Parole)是允許申綠卡持有者或申辦者在離開美國一段時間(6個月至1年)後,可以不需要其他簽證返美的一種簽證性質文件,而且歸化入美籍所需連續住滿的5年(或3年,即「移民監」)時間可以不因此中斷。
王丹想拿美國公民權,又希望「現在」就能使用台灣便宜的健保看病,而不致使綠卡失效。如此為自己打算,本屬人之常情。
但王丹竟選擇使用自己在台灣建立的公共知識份子影響力,藉輿論與媒體公器施壓中華民國政府,欲令法制為之轉彎,實為捨大智慧而就小聰明的不明智之舉:
一、王丹大應該盡力催促美利堅合眾國加快行政效率,盡快辦下「回美證」-如此即不必違反「程序正義」;他卻選擇「相對容易撼動」的台方以更曲折的方式達成其訴求,不禁引人質疑其知識份子氣節與傲骨何在?
二、現為無國籍人士的王丹既選擇不入籍中華民國,而在美利堅合眾國蹲移民監,應設想周全為自己購置當地保險(這是每位留美學生一抵美就要面對的頭一筆重大支出),而非心態與「設籍美國、有病回台」的華僑無異,卻自認比他們手握更堅實的道德圓盾。
三、既然沒有保險,若真有看病需求,不妨大方自費。若真因此產生營生困難,可將需求與病況公布。此時,認同其公民社會理念與無形貢獻的部分台灣人民甚或大陸民主派人士,自會仗義解囊,如此便可不需背負「反特權的特權份子」及破壞法治社會之惡名--況且,如真以健保給付,其費用開銷也原本即由全體中華民國納稅人承擔。
四、最後,有一種信仰的美德:「為義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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