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下我跟我深藍爸媽聊服貿的內容
爸爸:學生太理想了,不知道政府治理國家的困難,一個國家本來就有很多雜音,不可能都顧到
我:他們的訴求你們了解了嗎?你們真的知道服貿這件事的程序爭議嗎?我就跟你們解釋一下,首先要先知道服貿是什麼,他不是國內法也不是國際間的條約,他是兩岸之間的協議,母法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他規定,如果兩岸之間的協議有修法立法的必要,要送立法院審議否則就備查,而有沒有修法立法的必要這背後的法理是法律保留原則,判斷的標準是重要性理論,簡單來說就是對人民基本權益重大的事項就要由國會立法,那你們覺得服貿是嗎,是啊~所以要送立法院審議
爸媽:有阿,有說要逐條審查阿
我:等一下,這邊就是爭議的地方我正要講,因為呢,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只有規定如何審議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等,就是常聽到的那個三讀,可是沒有規定到如何審議兩岸之間的協議,所以這邊是個法律漏洞,然後立委黨團協商說要逐條審議,是他們自己亂掰出來的,根本沒有法源,所以今天學生的訴求是,退回這個黑箱版本的服貿,建立兩岸監督條例之後,再用這個東西去審服貿
媽媽:我覺得這不重要啊,可以之後再立法彌補
爸爸:現在已經箭在弦上,還等那個法立好勒,是要拖到什麼時候,台灣已經被世界拋在後頭了
我:所以你們的意思是政府可以先上車後補票?
媽媽:那沒關係啦,只要做的事對人民好就好
爸爸:他們那麼急也是求好心切啦
我:我們的政體是什麼?國體是什麼?
爸爸:……民主共和……你以為台灣自己想怎麼審就怎麼審喔,人家中國才不允許你們這樣搞勒,現在這樣拖下去,台灣就追不上別人了
我:是誰拖,明明就是國民黨在拖,早在2010年簽ECFA的時候學者就發現這個法律漏洞了,也有向政府抗議寫文章批評,還有你可以去看立法院的網站,民進黨有提案兩岸監督條例,被退回一百多次,國民黨無視這個法律漏洞硬是蠻幹,那個張慶忠30秒通過還硬凹成行政命令真的是很無恥
爸爸:沒辦法,阿民進黨不讓人開會
我:那個是合法的杯葛手段,因為國民黨是絕對多數,民進黨只能那樣,而且服貿也不是行政命令,還有國民黨真的是很誇張,一個黨意凌駕民意的政黨侵害立法權,政黨只是私法人欸,一個私法人的規約可以凌駕憲法喔,根本毀憲亂政
爸爸︰大家都這樣啦,哪個黨不是這樣,大家都很聽話
我︰沒錯,這也是一個問題,我們要放任各政黨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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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服貿的討論大概就是這樣
結論:在我爸媽的心中,國民黨>憲法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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