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以为
新土改概念刺激股市大涨。耕者有其田,中国人千百年来孜孜以求的理想,新土改,真要让国人重温土地梦吗?
我们来回顾一下土地制度沿革。按照出现的先后次序,世界上土地所有制可分为三大类:国有制、封建制、私有制。
国有制最原始,国家军队占领哪里,哪里就归国家所有。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井田制属于国有制,曹魏屯田也是土地国有制,土地国有制容易出现在人口密度低,土地抛荒严重的时代。
沦陷前的中国人对土地国有制已经非常陌生,不过广东人有个近距离的样板可参照。香港岛和九龙半岛,本来是当地农民的土地,英国军队从满清手中割得自后,将土地所有权强行划归英国王室。香港的土地国有制唤醒了中国人对井田制的遥远记忆,陈炯明曾经以井字旗取代青天白日旗。
国土大得守不过来,国王就切块分封给子侄或功臣,受封者与国王分享土地所有权,这是封建制。商代是不是封建制存疑,周代则是典型的封建制,在世界史上都具有典范意义。除了分封之外,还有一种很常见的情况,小国君主为保境安民,主动向大国俯首称臣,接受封号,比如琉球、暹罗、越南、朝鲜、蒙古、缅甸、尼泊尔与清朝的关系,一般称作宗藩关系,实际是一种特殊的封建制,互相确认地权,避免争夺土地而开战。诸侯的继承和土地转让,须经宗主国君主许可,至少名义上这样。十七至十九世纪,除了日本和菲律宾,名义上东亚全部和中亚大部,都是满清领土。
周代是典型的封建制,汉、唐是混合所有制,五代以后,中国的君主和政府在彻底丧失了土地支配权,土地私有制牢牢确立了主导地位,一千多年不曾动摇。相比佃农,自耕农更愿意投入精力改良土地,以提高单产。中国出现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精细农耕模式,所以依托的制度基础就是土地私有。
许多西方理论家,或者崇拜西方的中国理论家,睁着眼睛瞎说:假如土地可以自由买卖,一定会发生土地兼并现象,大多数农民沦为无地佃农。中国的土地私有制千年实践表明,实际情况正好相反,每次朝代鼎革之际,因战乱会发生军阀、豪强兼并土地的现象,平成日久,大地主会变得越来越少,土地规模越来越小。人口繁衍是原因之一,更主要还是小农经济比租佃经济效率更高。
土地私有制为何最早出现在中国,而不是欧洲?
因为欧洲封建制中缺乏宪政安排,而中国早有准备。欧洲封建君主既是大地主,又是总司令,打仗为了收租,收租为了打仗,不打仗闲得慌。欧洲封建贵族实行长子继承制,次子以下唯有凭军功从国王那里获得封地,或者献身教会,不婚不育,鲜有人屈身当佃农,那有辱门庭。国王要获得新的国土才能满足广大贵族子弟的殷切期望,加上金融寡头的怂恿和宗教狂热分子的挑唆,纵观整个欧洲封建时代,总是有打不完的仗。
人并非天然嗜暴,但封建制下的贵族,倾向嗜暴,东西方原本都一样。有人从近代日本人身上看到尚武精神,其实那才是封建残余。中国的封建制不一样,归功于周公的改造。周公制礼作乐,尽力抑制封建制的暴力因子。让嫡长子独掌祭祖权,旨在强化继承顺位,避免国家领土因诸子均分,而分崩离析,借助仪式的神圣性,打消诸子的侥幸心理。让其余诸子分得少量土地,另立家祠,避免他们生计无着,沦为不稳定因素。随代际和人口递增,爵位渐次降低,土地逐渐缩小,最后成为自食其力的平民。周公制礼作乐与现代宪政,制度安排上有差异,精神完全吻合。
秦汉大一统,中国并没有丢失宪政传统。所谓皇权专制,不同于封建社会也不同于极权社会,朝代兴替,统治者只争夺的是征税权,公共治理权,不影响国民的土地所有权。而欧洲和日本的封建社会,统治者争夺的是土地所有权,亦即财产权。这是被现代史学家忽略的差别,他们不愿意承认中国自古就是宪政社会。
宪政是因,土地私有是果。五代以前,土地私有制没有确立唯一地位,并不是国家可以随便剥夺国民的私人土地,而是因战乱或者灾害,人口流失,国家手里掌握大量无主土地,可以从容授予民众。五代以后,只有边疆才有这样的好事了,所以土地私有牢牢确立。宪政不仅催生了高效的土地私有制,而且催生了科技繁荣。工业化之前,全世界六成实用技术出自中国。
1949年,中国告别两千年多年宪政传统,土地随即不再私有,大饥荒接踵而至。千年农耕文明变成人吃人的社会。
新土改承载了宪政理想吗?
相关日志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